亞債中國債券指數基金是華夏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華夏亞債中國債券指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華夏基金
- 基金管理費:0.28%
- 首募規模:29.27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023
- 成立日期:20110525
- 基金託管費:0.1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追求取得在扣除各項費用之前與標的指數相似的總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券。為了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還可以投資於非成份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是這些金融工具限於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貨幣市場金融產品、現金或類似現金的產品。本基金不得投資於股票。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被動管理基金,主要採用代表性分層抽樣複製策略,投資於標的指數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選擇非成份券作為替代,使得債券投資組合的總體特徵(如久期、剩餘期限分布和到期收益率等)與標的指數相似。此外,本基金還將積極參與風險低且可控的債券回購等投資,以彌補基金費用、增加基金收益。
1.債券指數化投資
(1)組合構建策略
構建投資組合的過程主要分為3步:指數成份券流動性篩選、確定目標組合和逐步調整建倉。
①指數成份券流動性篩選:通過日均交易量、報價次數、買賣價差和是否為跨市場債券等定量和定性指標,篩選具有較好流動性的指數成份券作為組合備選券。
②確定目標組合:使用代表性分層抽樣法確定各備選券權重,使組合總體特徵與指數相似。
③逐步調整建倉:根據市場實際流動性情況和投資機會,進一步調整和最佳化組合併逐步建倉。
在一般情況下,本基金投資於債券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本基金將在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達到這一投資比例。此後,如因標的指數成份券調整、基金申購或贖回帶來資金流動等因素導致基金不符合這一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將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2)月度組合管理
①根據標的指數月度調整,對組合持有的債券及其權重進行調整,保證組合總體特徵與調整後的標的指數相似。
②根據基金費用、收益分配等支付要求,及時檢查組合中現金的比例,進行支付現金的準備。
③在公司研究團隊月度策略會議上對組合操作及跟蹤誤差等進行分析,分析最近組合與標的指數總回報的差異情況,找出相應原因。
④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基金的操作進行指導與決策。基金經理根據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策開展下一階段的工作。
(3)跟蹤誤差目標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追求債券指數化投資組合在扣除基金費用前的總回報與標的指數總回報之間的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50個基點(一個基點為萬分之一)。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2.衍生品投資
未來,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衍生品的,經持有人大會同意後,基金可以參與相關衍生品投資。基金衍生品投資的目的是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更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或複製標的指數的相關重要特徵,以便更好地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基金將主要投資於與利率、標的指數、標的指數成份券或構成基金組合的其他非成份券相關的各種衍生工具,如遠期、掉期、期權、期貨等。基金持有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敞口的絕對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只能用於風險對沖而不能用於投機。
3.未來,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並更新和豐富基金投資策略。
1.債券指數化投資
(1)組合構建策略
構建投資組合的過程主要分為3步:指數成份券流動性篩選、確定目標組合和逐步調整建倉。
①指數成份券流動性篩選:通過日均交易量、報價次數、買賣價差和是否為跨市場債券等定量和定性指標,篩選具有較好流動性的指數成份券作為組合備選券。
②確定目標組合:使用代表性分層抽樣法確定各備選券權重,使組合總體特徵與指數相似。
③逐步調整建倉:根據市場實際流動性情況和投資機會,進一步調整和最佳化組合併逐步建倉。
在一般情況下,本基金投資於債券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本基金將在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達到這一投資比例。此後,如因標的指數成份券調整、基金申購或贖回帶來資金流動等因素導致基金不符合這一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將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2)月度組合管理
①根據標的指數月度調整,對組合持有的債券及其權重進行調整,保證組合總體特徵與調整後的標的指數相似。
②根據基金費用、收益分配等支付要求,及時檢查組合中現金的比例,進行支付現金的準備。
③在公司研究團隊月度策略會議上對組合操作及跟蹤誤差等進行分析,分析最近組合與標的指數總回報的差異情況,找出相應原因。
④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基金的操作進行指導與決策。基金經理根據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策開展下一階段的工作。
(3)跟蹤誤差目標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追求債券指數化投資組合在扣除基金費用前的總回報與標的指數總回報之間的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50個基點(一個基點為萬分之一)。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2.衍生品投資
未來,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衍生品的,經持有人大會同意後,基金可以參與相關衍生品投資。基金衍生品投資的目的是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更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或複製標的指數的相關重要特徵,以便更好地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基金將主要投資於與利率、標的指數、標的指數成份券或構成基金組合的其他非成份券相關的各種衍生工具,如遠期、掉期、期權、期貨等。基金持有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敞口的絕對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只能用於風險對沖而不能用於投機。
3.未來,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並更新和豐富基金投資策略。
收益分配原則
1.由於基金費用的不同,不同類別的基金份額在收益分配數額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對各類別基金份額分別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進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不超過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若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紅利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具體以屆時的分紅公告為準)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進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不超過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若自基金契約生效日起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紅利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具體以屆時的分紅公告為準)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