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審計局

井研縣審計局

根據《中共井研縣委井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井委發〔2010〕16號),設立井研縣審計局(簡稱縣審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研縣審計局
  • 地區:井研縣
  • 類型:縣政府工作部門
  • 文號:井委發〔2010〕1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有審計內容的全縣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負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組織對全縣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縣長提出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屬各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政收支。
3、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縣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縣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井研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科級領導幹部及依法所屬縣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井研審計信息系統。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井研縣審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文電、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目標管理、政務公開、綜合治理等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局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審計業務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金審工程”,負責機關政務網路信息發布和安全管理;聯繫特約審計員;承擔局舉報中心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組織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審計準則和指南以及相關規章制度等;負責地方審計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及修改和報批,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實施審計行政執法和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監督審計決定的執行;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普法、依法治理、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編制全縣審計工作計畫;編髮審計信息;負責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其他財政收支及稅收征管、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和稅收征管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牽頭起草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
負責審計縣屬國有金融機構、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以及審計署、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或統一組織的國家金融機構、期貨交易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負責審計縣屬國有擔保公司、政府性融資平台公司;對地方債券、集資的審批和證券發行進行審計監督;承辦縣政府授權的金融審計監督事項;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級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收支;組織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縣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或縣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扶貧開發和大中型水庫移民資金等;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基建企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管國家重大工程項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組織對縣管其他國家建設項目和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施工企業、房地產業的審計監督。
完成省廳授權或組織的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縣援助、貸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的審計;負責對縣屬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和主導地位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及縣屬境外中資企業、合資企業和機構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外債審計。
負責審計縣屬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實施對其他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審計監督;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縣政府要求對其他企業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股
主要承擔對縣級部門領導幹部、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人以及依法屬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審計調查,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理位置

地址:東門新村11號
井研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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