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市國家稅務局

井岡山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負責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及國家指定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具體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等。全市國稅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納稅人共有 1192 戶,其中一般納稅人70戶,小規模納稅人95戶,個體工商戶1027戶。2007年組織收入 4530萬元,2008年組織收入5453萬元, 2009年組織收入12701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岡山市國家稅務局
  • 地區:中國 江西 井岡山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機關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稅收科研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政務公開、辦公用品管理等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2、稅政法規股
組織實施有關稅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參與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律法規;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和質量考核工作。
3、收入核算股
編制年度各類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和稅收票證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各類工作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徵收管理股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票證和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5、人事教育股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組織實施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組織實施人員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協調機關工、青、婦工作。
6、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督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7、辦稅服務廳
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調解稅收爭議;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和受理減免申請等各種涉稅事項。
8、納稅評估科
組織實施納稅評估工作制度;負責轄區內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重點企業以及省、市局下發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納稅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資料。
9、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臨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組織落實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組織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發票核查;負責征管資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戶清理。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及其內設機構的名稱、數量、級別、職責等,按照《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規範吉安市國家稅務局系統所屬稽查機構設定及職責分工的意見》(贛國稅發[2008]144號)設定。
(三)派出機構
1、茨坪稅務分局 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2、龍市稅務分局 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3、下七稅務分局 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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