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論》是唐代朱敬則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五等論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朱敬則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五等論
昔秦廢五等,崔實、仲長統、王朗、曹冏等皆以為秦之失,餘竊異之。試通其志云:蓋明王之理天下也,先之以博愛,本之以仁義。張四維,尊五美,懸禮樂於庭宇,置軌範於中衢。然後決元波使橫流,揚薰風以高扇,流愷悌之甘澤,浸曠盪之膏腴。正理革其淫邪,淳風柔其骨髓。使天下之人,心醉而神足。其於忠義也,立則見其參於前;其於進趨也,皎若章程之在目。禮經所及,等日月之難逾;聲教所行,雖風雨之不輟。聖人知俗之漸化也。王道之已行也。於是體國經野,庸功勳親。分山裂河,設磐石之固;內守外御,有維城之基。連結遍於域中,膠葛盡於封內。雖道昏時喪,澤竭政塞,鄭伯逐王,申侯弒主,魯不供物,宋不城周。吳徵百牢,楚問九鼎,小白之一匡天下,重耳之一戰諸侯,無君之跡顯然,篡奪之謀中寢者,直以《周禮》尚存,簡書不隕。故曰:“不敢失墜,天威在顏。”
自春秋之後,禮義漸頹,風俗塵昏,愧恥心盡。疾走先得者為上,奪攘投會者為能。加以八世專齊,三家分晉,子貢之亂五國,蘇秦之斗七雄,苛刻繁興,經籍道息。莫不長詐術,貴攻戰。萬姓皆戴爪牙,無人不屬嘴距。所以商鞅欺故友,李斯囚舊交,孫臏喪足於龐捐,張儀得志於陳軫。一旅之眾,便欲稱王;再戰之雄,爭來奉帝。先王會盟之禮,昔時樽俎之容,三代元風,掃地盡矣。
況始皇削平區宇,殊非至公;李斯之作股肱,罕循大道。人無見德,唯虐是聞。當此時也,主猜於上,人駭於下。父不能保之於子,君不能得之於臣。欲使始皇分土,奸雄建侯,薄俗若喻晉鄭之可依,便借賊兵而資盜糧,寄魚龍而助風雨,不可行也。是以秦鑒周德之綿深,懼已圖之不遠,罷侯置守,高下在心。天下制在一人,百姓不聞二主。直是不得行其世封,非薄功臣而賤骨肉也。
高皇帝揭日月之明,懷天地之量,筭材不足以分賞,論功不足以受封。邑皆百城,土有千里,人殷國富,地廣兵強。五十年間,七國同反。賈誼憂失其國,黽錯請削其地。若言由大而反也,不若召陵之師,踐土之眾也。若言有材而起也。劉濞非王霸之材,田祿無先管之略也。且齊晉以逆禮為慚,吳楚以犯上非愧。釁由教起,其所由來遠矣。
自此之後,雜霸又衰。中興不能改物創圖,黃初不能深謀遠慮。緬乎漢魏之際,尋其經緯之初,未有積德重光,澤及萬物。觀其教,偷薄於秦風;察其人,豺狼於漢日。故魏太祖曰:“若使無孤,天下幾人稱帝?幾人稱王?”明竊號諡者觸目皆是,欲以此時開賜履之祚,垂萬代之封,必有通車三川以闚周室,介馬汾隰而逐翼侯。王司徒屢請於當時,曹元首又勤於宗室,皆不知時也。
作者簡介
朱敬則(635—709)唐朝大臣,史學家。字少連,亳州永城(今河南永城)人。鹹亨中,授洹水尉,後除右補闕。長安三年(703年),遷正諫大夫,兼修國史,進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張易之誣陷魏元忠,張說等,無敢言者,他獨奏魏、張等無罪,乃得不死。易之等集名儒撰《三教珠英》,繪武三思等十八人像為圖,欲引他加入,他堅決拒絕。為相期間,引薦能士,對武則天弊政直言無諱。又精通史學,除參與修唐史外,嘗采魏、晉以來君臣成敗事,著文《十代興亡論》及《五等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