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縣水利局位於安徽省五河縣城,內設局辦公室、城鄉水利和水土保持科、工程建設管理科 、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河縣水利局
- 所屬地區:五河縣
- 內設機構:5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實施〈水法〉辦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制訂水利工程的配套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政頒布的水利方針政策,組織制訂全縣水利水電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組織全縣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水利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和防治水害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全縣水政監察;受縣政府委託協調處理部門間和鄉(鎮)際間的水事糾紛。
(四)主管全縣河道、水庫、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河口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組織全縣重要河流及湖泊、跨鄉(鎮)和縣界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跨鄉(鎮)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審查、報批,按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水利施工隊伍的資質初審工作;對全縣水利工程實施行業管理及質量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的調度運用及其經營管理;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作、水利綜合經營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全縣防洪、除澇、灌溉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八)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九)主管全縣農村水利、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和城市供水水源建設、水環境保護等城市水利工作。
(十)負責水利建設的計畫安排及其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水利經濟政策和財務制度;監督檢查全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一)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全縣水利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的建設。
五河縣水利局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
1、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3、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政務公開等工作;
4、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城鄉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1、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2、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3、承擔有關開展建設項目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
4、承擔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和監督實施工作;
5、指導全縣小型水庫及機電泵站和面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6、指導全縣節水灌溉和缺水地區人畜飲水工作;
7、指導全縣城鄉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8、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9、組織編制全縣水土保持警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科
1、貫徹實施水利基本建設的法規政策和質量標準;按規定承擔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的有關工作;
2、負責全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3、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建設
4、負責對轄區內水利工程實施技術管理,組織技術交底、技術培訓和技術問題的論證及實施。
5、負責施工圖設計實施過程中技術問題的反饋,及時與設計代表、設計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和處理。
6、負責計畫工程施工過程中按監理程式對各工程的質量、進度、經費使用狀況、執行契約狀況進行檢查督促,並審核工程計量。
水政水資源科
1、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制度;
2、組織指導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
3、組織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高度工作並監督實施;
4、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持規劃;
5、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
6、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審核河流湖庫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7、指導水量水質監測和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
8、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9、監督實施地方性水利法規政策;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和相關制度;
10、負責水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承辦行政處罰、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等工作;
11、承擔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行政審批科
1、負責水行政審批項目受理工作;
2、負責水利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審查、審批和申報工作;
3、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制度;
4、按規定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