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文同義詞:玻璃撓曲,表面粗糙(拋光玻璃缺陷),碎木機;模糊;微粒乾粉,粉塵;
五氯苯酚;五氯酚;燃料;五氯酚 007-01[6];
航空煤油英文同義詞:1-(1-phenylcyclohexyl)-piperidin;1-Hydroxy-2,3,4,5,6-pentachlorobenzene;1-Hydroxypentachlorobenzene;2,3,4,5,6-Pentachlorophenol;Acutox;angeldust;angelhair;angelmist
Mol檔案:87-86-5.mol
物理性質
熔點:165-180 °C(lit.)
沸點:310 °C(lit.)
密度:1.978 g/mL at 25 °C(lit.)
蒸氣密度:9.2 (vs air)
儲存條件:0-6°C
Merck:7109
五氯苯酚(簡稱PCP)外觀為白色薄片或結晶狀固體,常含一分子
結晶水,稍熱有極強辛辣臭味。溶於水時生成有腐蝕性的鹽酸氣;工業品為灰黑 色粉末或片狀固體。
化學性質
呈酸性,在無濕氣存在時,對多數金屬無腐蝕作用,與氫氧化鈉反應生成能溶於水的白色鈉鹽晶體。與強氧化劑不相容。穩定性好,在550℃空氣中不著火。工業上由
苯酚在催化劑存在下直接氯化或用六六六無效體(α,β -異構體)製得。
物質辨識
項目 | 內容 |
同義名詞 | Penchlorol,Permasan,Pentachlorphenol |
| C6OHCl5 |
| 87-86-5 |
聯合國編號 (UN Number) | 3155 |
危害性分類 | 毒性物質 |
用途 | |
性質災害
五氯酚為毒性物質,重要之特性如下:
1.物性表
項目 | 物性資料 |
顏色 | 無色~白色 |
性狀 | 結晶狀 |
氣味 | |
沸點 | 309-310℃ |
比重 | 1.978 @ 22℃ |
| 0.00011mmHg @ 25℃ |
蒸氣密度 | 9.2 (空氣=1 @ 20℃) |
水中溶解度 | 14 mg/L(20℃) |
2.化性表
3.健康危害資料表
項目 | 健康危害資料 |
容許濃度 | 0.5 mg/m3(皮膚) |
| |
致癌性分類 | 2B - 疑似人體致癌,確定動物致癌物 |
防災設備
五氯酚之救災需針對人員防護,火災爆炸預防及洩漏控制等方面選用適當防災器材設備:
1.個人防護設備
使用範圍 | 設備規格 |
濃度高於2.5mg/m3或空氣中氧氣濃度低於19.5%者,B級防護衣具 | (1)氣密式連身防護衣 |
|
|
(4)防護鞋(靴) |
濃度低於2.5 mg/m3或空氣中氧氣濃度高於19.5%者,C級防護衣具 | (1)非氣密式連身防護衣 |
(2)全面式或半面式空氣濾清式口罩 |
(3)防護手套 |
(4)防護鞋(靴) |
2.處理設備
設備名稱 | 功能 | 規格 |
吸收體 | 止漏除污 | (1)吸附劑(如木屑,活性碳,砂土等) |
(2)通用型吸收棉 |
滅火器 | 滅火冷卻 | 化學乾粉,二氧化碳,水霧,酒精型泡沫 |
中毒症狀
五氯酚可經由呼吸,皮膚接觸或誤食導致人員嚴重傷害或死亡.
1.吸入性中毒之症狀
吸入五氯酚導致人員嚴重傷害或死亡.不論是動物或人類其共同中毒症狀是
支氣管炎.
2.皮膚接觸性中毒之症狀
皮膚接觸五氯酚導致人員嚴重傷害或死亡,皮膚應避免接觸.接觸溶解的五氯酚可能會導致嚴重燒傷.濃度超過10%之五氯酚通常會產生過敏反應和
皮膚炎.
3.食入性中毒之症狀
誤食導致人員嚴重傷害或死亡.
4.眼睛接觸性中毒之症狀
眼睛接觸五氯酚導致人員嚴重傷害或死亡,接觸溶解的五氯酚可能會導致嚴重燒傷.
急救方式
五氯酚中毒之搶救者須按前述救災設備中之個人防護設備完整穿戴,方可進入災區救人.而五氯酚中毒之急救最重要是將患者迅速搬離現場至通風處,檢查患者之中毒症狀,判斷出中毒路徑給予適當之救護(參見圖1.1).
中毒急救基本處理原則
檢查項目(眼睛,呼吸,心跳)
急救原則
(1)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處,通知緊急救護人員
(2)假如患者沒有呼吸時,使用人工呼吸,假如患者曾食入或吸入五氯酚,不可使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應使用輔助人工呼吸之單向閥面罩設備或其他適當的呼吸醫療設備
(3)當患者呼吸困難時,供應100%氧氣.
(4)移除或隔離受污染之衣鞋.
(5)萬一接觸到五氯酚,應立即用水沖皮膚或眼睛至少20分鐘,若皮膚接觸到微量時,應避免擴散影響到未被污染之皮膚.
(6)保持患者溫暖及安靜.當患者意識不清時,切勿
催吐(7)確定救護人員知道五氯酚並已採取防護措施.
救災處理
1.洩漏之救災
(1)切斷所有引火源,危險區域內禁止有燃燒物品,火焰,抽菸等情形出現.
(2)不要觸碰受損容器或被潑濺物質,除非你已經穿戴適當防護衣.
(3)對洩漏區進行通風排氣.
(4)若能在無風險下處理洩漏,即刻止漏.
(5)防止洩漏物進入水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區空間.
(6)承裝廢棄物之容器內不要有水.
(7)以乾沙,泥土或其他惰性物質覆蓋洩漏物.
2.火災之救災
嚴重度 應對措施
小火 使用乾粉,CO2,水霧或泡沫來滅火.
大火
(1)使用乾粉,CO2,酒精型泡沫或水霧來滅火.
(2)在無風險且可操作下,移離火場中之容器.
(3)滅火時流出的水,稍後再處理,不要四處溢流.
(4) 裝滿化學物之儲槽或汽車/拖車火災:滅火時應保持最大距離或使用不需人員操作之水管或自動式搖控水管.
(5)不要讓水進入容器內,以大量水霧冷卻容器,直到火熄滅.
(6)當
安全閥發出異常聲音時或儲槽被污染時應立即撤退,離開儲槽末端.
3.災後之處理
(1)清理工作須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
(2)洩漏區應進行通風換氣,廢氣應導入氣體燃燒塔.
(3)少量洩漏以非燃性
分散劑撒在洩漏處,並以大量水和毛刷沖洗,待其作用成為乳狀液時,即迅速將其清除乾淨.
(4)若無分散劑,可以細沙代替,待其吸收後,將污沙鏟入桶中,再將其氣體抽出導入氣體燃燒塔.
(5)大量洩漏時以合適之
幫浦回收處理(需防其易燃性).
(6)事後應以清潔劑和水,徹底清洗災區,產生之廢水應導入廢水處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