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規劃、計畫、業務規程和標準。
(二)負責本市用人單位及個人的社會保險登記和管理;負責本市參保單位及個人的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與核定;負責本市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關係、個人賬戶、個人權益記錄的建立與管理。
(三)負責計算、核定和支付本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城鎮(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依法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對本市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參保人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稽核審查。
(五)負責本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管理;負責各項基金財務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及管理工作;對各項基金支付運行情況實施監控;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
(六)負責本市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職業年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本市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退休人員(到齡符合領取養老待遇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
(八)負責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政策宣傳;依法提供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業務諮詢和信息查詢服務。
(九)負責對鄉鎮、暢好居社保醫保經辦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對社保醫保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五指山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內設辦公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崗、醫療保險崗、工傷保險崗、保險關係管理崗、職業年金管理崗、稽核審計崗、基金結算崗、財務崗、社會化管理服務崗、信息統計崗、檔案管理崗13個職能崗位。
(一)辦公室
負責中心綜合協調和日常事務運轉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訪督辦、會議組織、政策宣傳、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和文書檔案管理、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行政經費、車輛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內部協調、公務接待、後勤保障、安全保衛、黨組織建設、工會、老幹部服務等工作。
(二)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崗
負責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正常退休核定以及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核定工作;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職)人員(含工勤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核定和撥付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政策要求,做好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養老保險業務統計與運行分析;按照規定收集整理機關、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相關檔案;開展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崗
負責城鄉居保參保登記、待遇核審、待遇支付、關係轉移、信息變更(參保人基礎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變更)、關係終止、城鄉居保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業務等工作;按照規定收集整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相關檔案;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等。
(四)醫療保險崗
負責審核、結算、支付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待遇;核定本市醫療醫院參保人申請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待遇;本市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建立和資金入賬工作;本市參保人員異地轉診治療和異地就醫結算的管理工作;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工作;統籌基金結算、支付工作;指導本市各類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險業務工作;核查本市參保人員的就醫治療情況;本市離休幹部醫療費、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依法追償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業務統計與運行分析;按照規定收集整理醫療保險業務相關檔案;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等。
(五)工傷保險崗
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核定本市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受理參保單位從業人員工傷事故申報;負責協助工傷認定部門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參與勞動能力鑑定;審查參保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資格,核定撥付工傷保險待遇;負責指導本市各類定點醫療機構的工傷保險業務工作;負責核查本市參保從業人員的工傷就醫治療情況;依法追償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工傷醫療費用;工傷保險業務統計與運行分析;按照規定收集整理工傷保險業務相關檔案;工傷保險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工傷預防工作。
(六)保險關係管理崗
負責本市用人單位及從業人員的社保登記、變更和註銷;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費申報與核定;本市參保單位及從業人員社保繳費的申報核定、補繳和退費;本市參保單位及從業人員參保信息採集審核、錄入和數據維護;本市在職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管理;辦理本市在職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清退及轉移時的重複繳費清退;本市國有破產改制等企業職工的社保費清算;本市參保人的個人社保權益記錄管理和相關服務;本市社保關係管理業務統計與運行分析;按照規定收集整理相關社保業務檔案;社會保險關係方面的政策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
(七)職業年金管理崗
貫徹執行職業年金制度有關政策法規,負責職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管理。實行實賬積累,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按實際收益計息並公布;職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轉移;檔案收集歸檔移交;人員工資調整、發放等工作。
(八)稽核審計崗
負責本市用人單位參保、繳費及待遇支出情況的稽核審計工作;本市欠費單位的社保核算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違規參保繳費行為實施調查取證;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有關社會保險稽核業務的統計與分析工作;按照規定收集整理相關社會保險稽核審計業務檔案;社會保險征繳稽核政策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
(九)基金結算崗
貫徹執行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管理制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省級業務部門、同級財政和審計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會計核算和賬戶管理工作;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報表並向相關部門提供各項基金統計及財務數據資料;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監測和精算工作;配合本市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制訂完善基金使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確保本市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管理安全規範;按照規定收集整理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業務檔案;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政策宣傳、培訓及賬務查詢服務。
(十)財務崗
負責編制單位經費年度預算,經費收支和費用報銷工作,做到現金即日存行,不得坐支、挪用和擅自借支保險金,具體分析掌握經費的運行動向,隨時檢查資金的運營情況;接受財政、審計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編制上報經費財務報表,按期編制經費內部控制報告,做好每月財政部監測平台的數據匯總及上報工作,協調財政部門及時劃撥經費支出戶,做好經費支付系統的錄入工作。
(十一)社會化管理服務崗
負責制定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計畫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接待處理離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工作;組織對離退休人員的走訪慰問活動,調查研究離退休人員的思想生活情況;負責組織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協助死亡退休人員家屬申請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津貼;離退休人員的信息收集、管理及統計工作;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諮詢和各項查詢服務;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檔案、基本信息卡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諮詢服務。
(十二)信息統計崗
負責收集、整理、匯總我市社會保險統計資料;根據統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按時、準確、全面匯總上報全市社會保險統計報表 ( 月、季、半年、年 ) 以及統計分析,同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料;進行年終統計工作總結與分析報送。負責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郵寄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維護中心計算機網路的正常運行;妥善管理計算機設備 ( 硬體、軟體及數據資料等 ),並造冊登記。
(十三)檔案管理崗
貫徹執行社保、養老檔案管理政策;負責檔案收集、整理、裝訂、查閱、傳遞、保管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規定進行檔案管理信息統計和安全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財政預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按現狀鎖定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人員編制底數,現有不同性質的編制和人員,暫維持現狀,待中央和省進一步明確政策後,逐步加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