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劉鳳林
主管工作:負責衛生局黨委全面工作和全市醫療衛生系統的行政、業務、經濟管理的領導工作,主持衛生局的全面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常市衛生局
- 本質:市政府工作機關
- 建制:正科級
- 職能:全市醫療衛生系統的行政、業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醫療、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醫療、衛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工作計畫、審定我市的醫療機構的設定、管理制度、規章和技術標準等,並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組織交流經驗。
(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進行衛生科普宣傳教育,制定“防病治病”規劃和方案,重點做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強醫療管理基本建設及文明醫院建設工作;轉變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護理質量。
(四)開展衛生防疫、計畫免疫工作,實行衛生監督、檢測;負責環境、勞動、礦山、飲水、食品、學校、職業衛生和放射性物質的防護管理等監察、監督、檢測工作。
(五)負責開展婦幼保健工作,防治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疾病,防治計畫生育工作。
(六)貫徹黨的中醫政策,積極發展中醫中藥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促進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共同發展。
(七)負責開展醫藥科研工作,組織學術交流,制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規劃,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醫療衛生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
(八)負責制定落實衛生系統的計畫財務工作,加強財經紀律,組織增收節支工作。
(九)負責對鄉村醫療衛生的指導和管理,加強對鄉村醫生和鄉村衛生員的培訓工作,使之醫療技術水平得以不斷提高。
(十)按幹部管理的許可權和範圍,負責幹部的考核、管理與調配,推薦優秀中青年幹部和人才,開展幹部和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幹部的吸收、錄用、轉業幹部、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的接受安置,分配工作和全系統職工勞動工資及離休、退休、退職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醫療衛生方面及系統內職工的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搞好地方病、傳染病的防治和計畫免疫工作,貫徹實施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
(十四)負責開展城鄉愛國衛生運動,改善城鄉衛生環境,貫徹實施《黑龍江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醫政股
1、負責對全市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業務管理、技術指導、檢查監督及廠、礦、企業醫療機構的檢查、驗收、審批發證;
2、負責制定全市醫護人員教育培訓計畫,實施崗位培訓,不斷提高和加強醫療護理質量和醫療護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3、負責搞好醫療衛生單位的器械裝備,充分發揮現有設備的潛力,完善醫院分級管理的醫療器械配套;
4、貫徹執行中醫政策,發展中醫、中藥事業,促進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三支力量的共同發展;
5、負責對全市醫療衛生單位的用藥管理;
6、負責調查處理醫療事故、醫療糾紛及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徵兵、招工、招生體檢的組織工作;
7、負責對全市醫學會、衛協會、紅十字會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與行政監督管理;
8、負責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和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考績、考核工作。
(二)防保股
1、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指示、決定,貫徹“防病治病同脫貧致富一起抓”的基本方針、積極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識,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幹部民眾和防治人員的積極性,搞好地方病的科研防治工作;
2、起草有關檔案,制定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積極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預防和消滅地方病,協調有關部門預防和消滅地方病,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有關地方病防治所需物資、藥品、器材、交通工具等,保證防治工作順利進行;
3、深入病區調查研究,抓好典型,及時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上級地方病辦公室匯報工作,報告病情、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為市政府地方病領導小組當好參謀;
4、負責衛生防疫、衛生監督工作的協調、指導、檢查、總結和監督管理;開展衛生防疫、計畫免疫工作,實行衛生監督、監測、負責環境、勞動、礦山、飲水、食品、學校、職業衛生和放射性物質的防護管理等監察、監督、監測和管理工作;
5、督促、監督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結核病防治條例》、《公共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全國計畫免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執行,切實加強衛生法制建設;
6、抓好農村衛生工作,對村級醫療機構要堅持檢查監督管理,抓好基層預防保健網的組織、建設、管理;
7、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和《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及《黑龍江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
8、負責指導、協調全社會愛國衛生運動,進行社會衛生監督、效果評價、制定各項衛生檢查評比標準和辦法、組織開展檢查評比活動,進行表彰命名和批評處罰;
9、負責市衛生防疫站、婦幼保健院、農村衛生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三)計財股
1、負責對全系統的財務檢查管理和業務指導,制定經費預算和財務決算編報、機關財務管理與核算;
2、負責全系統的基建、維修、設備更新和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
3、審查、參與、擬定經濟契約、協定及其他經濟檔案、核算醫療衛生單位的經濟承包契約,調查和分析各種經濟情況;
4、負責全系統財務計畫和決算及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資產管理及各項經費使用的審批督查;
5、負責對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的承包經營全過程的責任審計及對違反財經紀律、制度行為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專案審計。
6、負責對黨委直屬單位黨員幹部的違紀行為進行調查、審計、處理。
(四)人事股
1、協助黨政領導發現、考察、推薦優秀中青年幹部和考核調整系統內基層單位領導班子;
2、負責幹部的吸收、錄用、轉業幹部、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的接收、安置、分配和全系統職工勞動工資及離退休、退職的審核報批工作;
3、負責人事監察和職工工傷的調查、覆核、審報工作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制定局機關的月工作計畫以及上級檔案的收發、傳閱、保管、存檔工作;各種會議的紀錄、整理、資料的積累保存;局檔案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對各項其他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的催辦、監督、監察;
5、對局機關固定資產和各股辦備品的管理,具體做好辦公用品的供應計畫、購置、驗收、分發與保管,保障交通工具與通訊設備的良好狀態和正常運轉;
6、負責開展局機關愛國衛生運動,具體劃分檢查各股(辦)擔當區的清潔衛生,做好機關內的綠化美化,搞好機關水、電、氣的供應管理、機關幹部的生活福利和客人的接待、安排等工作;
7、負責信訪工作的接待、登記、轉交和催辦處理結果以及全系統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擬定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市衛生局和市安全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