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均賒貸是王莽新朝實施的六筦之一。五均據《周禮》所說為古代管理市場的職官。 王莽復古改制,以《周禮》所載的五均為範式壟斷社會工商業。在長安東西兩市及洛陽、邯鄲、臨淄、宛 (南陽) ,成都五大城市設均輸官。並把原來的市令和市長改稱五均司市師。下設交易,錢府等屬官。交易官名為平衡物價,實際收賤賣貴,從中取利。 錢府官主管稅收和賒貸。收稅範圍很廣,從大工商業如採金、銀、銅礦等,到小商販、小生產者以及醫、卜等人都要徵稅。賒貸由官府經營,取息較輕,以抑制高利貸。但若到期不還,則罰作罪徒。因此五均賒貸,使“民搖手觸禁,不得桑耕。” (《漢書·食貨志》)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均賒貸
- 記錄:《周禮》等
- 地位:為“六管”之一
- 定義:以為管理物價、負責稅收及賒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