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五均(古代官名)
《逸周書·大聚》:“市有五均,早暮如一,送行逆來,振乏救窮。” 孔晁注:“均,平也。言早暮一價。”1 ...
- 五均六
“五均六”即“五均六筦”。為“新朝”時期為了增加王莽專制主義封建國家的財政收入,並為構成這一國家的政權基礎的豪族權門大謀私利的一種苛政雜稅制度。是在...
- 五均官
官名,新莽置。省稱均官。設於長安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五都,稱長安東西市令及五都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主要是平準物價,實際是以此巧取豪奪。新...
- 五均(中國古代音階的韻調)
五均,五聲的韻調。《文選·張衡〈思玄賦〉》“考治亂於律均兮” 唐·李善注引《樂葉圖徵》:“聖人往承天助,以立五均。均者,亦律調五聲之均也。”均,...
- 五均(新朝王莽實行的經濟政策)
五均,西漢末王莽新朝依託《周禮》古五均說,置五均官。...... 五均,西漢末王莽新朝依託《周禮》古五均說,置五均官。《漢書·食貨志下》:“﹝ 王莽 ﹞乃...
- 五均賒貸
五均賒貸是王莽新朝實施的六筦之一。五均據《周禮》所說為古代管理市場的職官。 王莽復古改制,以《周禮》所載的五均為範式壟斷社會工商業。在長安東西兩市...
- 五均司市師
五均司市師,官名。...... 五均司市師,官名。王莽改長安東西市與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五市的市長為五均司市師,掌五均內賒貸。...
- 五均六管
五均六管指公元10年(新始建國二年),王莽下令實行的“五均六管”法,即實行計畫經濟。...
- 下詔立五均官
夫《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斡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併兼也。(《漢書·食貨志》) ...
- 五均六筦
五均六筦是王莽新朝時對六種經濟事業的管制措施,即鹽、鐵、酒專賣,政府鑄錢,名山大澤產品收稅和五均賒貸。這些措施於王莽即位的次年起,先後公布施行,合稱六筦...
- 設五均科條詔
夫鹽,食餚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田農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以給澹;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此六者,非編戶...
- 京司市師
京司市師,古代官職名稱,即京司市師五均司市師。新莽置,原為漢長安東市令。新莽亡後廢。參見“五均司市師”。 ...
- 鄒漢勛
鄒漢勛一生著述豐富,主要有《五均論》、《讀書偶識》、《水經移注》等30餘種,共460餘卷,多毀於戰火,後人刊有《鄒叔子遺書》七種傳世。...
- 王莽改制
“井田制”,把鹽、鐵、酒、幣制、山林川澤收歸國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廢止奴隸制度,建立五均賒貸(貸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權力平衡物價,防止商人剝削,增加國庫...
- 五都(古代五大都城)
古代的五大城市。所指不一。(1)漢以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為五都。《漢書·食貨志下》:“遂於長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長安 東西市令及洛陽、邯鄲、...
- 蘇祗婆
第二,龜茲五旦與傳統樂學中五均的關係。鄭譯說:“然其就此七調,又有五旦之名,旦作七調;以華言譯之,旦者,則謂均也,其聲亦應黃鐘、太簇、林鐘、南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