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條約是國際間兩國相互給予對等利益的通商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互惠條約
- 類別:寫作術語
- 釋義:國際間兩國相互給予對等利益的通商條約
互惠條約是國際間兩國相互給予對等利益的通商條約。
互惠條約是國際間兩國相互給予對等利益的通商條約。它有助於發展兩國的經濟。如規定甲國賦予乙國或乙國公民,企業以某些方面的優惠待遇,乙國也賦予甲國同等的利益;規定雙方進口貨物免徵關稅或降低關稅稅率等等。...
2023年2月28日,日本政府內閣會議通過了日本與英國、日本與澳大利亞之間的《互惠準入協定》。該協定將分別簡化日本與英國、日本與澳大利亞聯合軍演期間,人員裝備彈藥等相關入境方面的手續。協定的相關條約和法案將在日本國會期間進行審議。2023年5月24日,菲律賓國家安全委員會宣布,菲海岸警衛隊在北部伊特巴亞特島新建的...
中國和紐西蘭關於互惠商標註冊的換文是由紐西蘭在1975年06月18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簽訂日期1975年6月18日 生效日期1975年6月18日)(一)對方來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長李強閣下 閣下:我榮幸地提及我們兩國政府的代表最近關於兩國間在互惠的基礎上註冊商標的會談。這些會談的舉行,是為了...
中國與比、荷、盧關於互惠註冊並保護商標的換文是由盧森堡,比利時,荷蘭在1975年04月10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簽訂日期1975年4月10日 生效日期1977年1月22日)(一)對方來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長 李強先生閣下 閣下:我們榮幸地通知閣下,比荷盧三國政府,根據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九日於...
《馬利亞里諾-比德萊克條約》簽署於1846年12月12日,締約雙方為新格蘭納達(今哥倫比亞)和美利堅合眾國。該條約的正式名稱為《和平、友好、航海與貿易條約》,實質上是一個兩國間的貿易互惠協定,但其結果是美國經濟干涉當時屬於新格蘭納達的巴拿馬地峽的第一次法律行動。1830年,大哥倫比亞共和國解體後,巴拿馬省在同...
互惠關稅是通過互惠協定實現的。歷史上以自由貿易條約著稱的1860年英法《科布登條約》即規定互減關稅。許多國家通過與英法或相互間締結最惠國條約而享受互惠待遇,使19世紀60~70年代國際上出現了以降低關稅為內容的自由貿易時代。20世紀30年代,發生世界性經濟危機,各國普遍採取嚴格限制他國貨物進口的關稅政策和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葉門共和國政府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葉門共和國簽訂的互利互惠的條約。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葉門共和國政府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 締約方 中國政府和葉門共和國政府 目的 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 基礎 平等互利 ...
互惠性是指最惠國待遇是貿易條約成員方之間相互給予的,不是單方面提供或享受的。最惠國待遇通常是通過雙邊或多邊國際條約相互給予彼此在一定範圍內,如貿易、投資、航海、服務等領域的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而不是單方面只承擔義務即只為對方提供各種優惠而不享受相應的權利。3.優惠性 優惠性是指這種待遇的性質...
第二條締約雙方將在互惠的基礎上並以適當的方式促進下述合作:1.就共同感興趣的課題進行研究和發展合作;2.交換科學技術情報和資料;3.互派科學技術代表團、科學家、高級學者、研究人員、專家和技術人員進行訪問、考察和進修;4.組織共同感興趣的雙邊科學技術會議和討論會;5.進行雙方同意的由科學機構、研究...
但就前所述,法院在對條約的直接效力問題上往往有相應的自由裁量權力,在歐共體,歐共體法院限制了國內法院而擁有此項權力。歐共體法院在1972年的國際水果公司案中形成了一個評判GATT協定的標準。理由是從1947GATT的結構、措詞來看,其是基於互惠和相互有利的談判原則而達成的協定,並且其條款存有極大的靈活性。從而...
1903年2月美、古簽訂“互惠條約”,美強行租占海軍基地兩處,一直仍占領關塔那摩基地。1906年美出兵鎮壓人民起義,並對古實行3年的軍事占領。1912、1917年美又出兵干涉。1933年軍人巴蒂斯塔政變上台,於1940-1944年、1952-1959年兩次執政,實行軍事獨裁。1953年7月26日菲德爾·卡斯楚率領一批青年攻打聖地亞哥的蒙卡達...
第二條締約雙方應在互惠的基礎上,按照下列方式進行合作:一、交換科學技術情報和資料;二、互派科學技術代表團、科學家、技術人員和進修人員進行訪問、考察和進修;三、對雙方感興趣的項目進行共同研究;四、組織雙邊科技討論會和演講會;五、雙方同意的其它科學技術合作方式。第三條為實施本協定,締約雙方應根據互惠的...
1978年8月12日,雙方於北京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雙方於日本東京互換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此後,雙方先後於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和《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上述四個政治檔案構成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邦交...
談話指出,新中國成立後就確立了處理中印兩國關係的原則,那就是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處。寫入了1954年4月29日簽訂的《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該協定在序言中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定為指導兩國關係的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一個整體首次在國際條約上...
第三條雙方將根據互惠的原則執行本協定。第四條按照本協定的目標,雙方將鼓勵和促進科學機構、研究中心和企業間的直接聯繫和合作,並在本協定下為開展合作活動分別作出實施安排。第五條 1.有關執行本協定的經費安排將在制定實施計畫時另行商定。2.雙方同意,除另有規定外,凡在本協定下進行交流項目的科學家、...
(E)“補償條件”指包括最惠國條款的條約中的或其它方式的由授與國同受惠國約定的任何種類的補償條件;(F)“互惠待遇條件”指一種補償條件規定受惠國給予授與國或與之有確定關係的人或事的待遇,相同於或視情況相等於授與國給予第三國或與之有確定關係的人或事的待遇。2.第1款中關於本規定名詞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