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縣國土資源局

于都縣國土資源局

于都縣國土資源局 編制數266人,其中行政編19人、全額事業編制247人。實有在職人數206人(行政人員19人,全額事業187人)。退休人員6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于都縣國土資源局
  • 所屬地區:江西省于都縣
  • 所屬單位:于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全縣有關國土資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計畫;按許可權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組織國土資源的調查評價。
(三)負責全縣各鄉(鎮)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國土資源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依法保護國土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四)負責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復墾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依法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城鄉地政和地籍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籍管理的各項技術規程。
(六)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規範土地市場,統一管理土地資產;組織實施土地收益徵收管理,防止土地資產流失;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制定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實施辦法,組織實施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確定,承擔報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組織、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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