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辰丸案
- 外文名:辰丸事件
- 時間: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2月
- 人物:柯某
- 地點:澳門
時間背景,地點背景,起因,發展,中方主張,事件結果,事件影響,香港人民掀起的首次反日愛國運動,事件結果,產生的影響,
時間背景
地點背景
九洲洋是指今距珠海市香洲東南部16千米,九洲列島周圍的海面,北起野狸島,南至大澳島大擔角,東臨青洲水道,西至大陸沿岸,以九洲群島命名,該洋南北長16千米,東西寬14千米。據史料載,明清時期這一帶海域常有海盜出沒,且常有外國商船走私鴉片、軍火,在海面竄犯,是清朝水師重點梭巡防患之水域。
起因
1908年2月,清廷偵知澳門廣和居商人譚壁理等委託日本商船「二辰丸」將神戶辰馬商行的步槍2000枝、子彈4萬發自日本私運往澳門。清廷於是派出4艘兵船在澳門附近巡邏。根據日本學者研究的資料稱是94箱(1500挺)、40箱(4萬發)的彈藥,這批步槍共重29噸。按現代的標準來說,也算是一宗案情嚴重的特大的「偷運軍火案件」,更何況在清代。
發展
2月5日上午,「二辰丸」駛近澳門,停泊在路環島柬面約二浬的大沙瀝海面(及洲洋),準備在此卸貨。清廷官兵截獲後,廣東水師巡弁李炎山等上船查驗屬實,船主亦無可置辯,由於罪證確鑿,日輪船主承認違法罪行,服從懲處。於是弁員將船貨暫時扣留,一齊帶回黃埔,以憑照章充公;並且撤去船所掛的日本國旗。
負責巡邏的廣東水師。晚清末年,清廷南海區域署廣東艦隊,共有艦艇37艘,總噸位1.1萬噸。這支艦隊受兩廣總督節制,主要基地設在廣州黃埔。
日本的「和泉」艦一直注視著事態的發展,並且向日本外務省作出報告。日本「和泉」是英國Newcastle的Elswick造船所建造,1883年下水,1894年被日本購買,是一艘屬於日本第三艦隊的三級巡洋艦。
日本政府卻和葡萄牙殖民者及英人赫德(Hart,SirRobert)進行干預,串通一氣,抵賴、反撲。2 月14日,日本駐華公使林權助向清外務部發出抗議照會,硬說「二辰丸」擁有運載軍火進入澳門的準單(因此不是走私船);該船並未在中國領海卸貨(該地屬澳葡領海)。反誣清政府越境截捕商船,「顯示違約」,「舉動野蠻」;要求清政府「速放該船,交還國旗,嚴罰所有非法之官員,並陳謝此案辦理不善之意,以儆效尤」。葡公使柏德羅(一譯白郎谷,Martinho de Brederode)也於2月18日照會清廷外交部,指該船被拿,有違葡國所領沿海權,並有礙葡國主權。
中方主張
最初,中國主張「二辰丸案」由中日雙方按照海關章程進行審理,但日方斷然拒絕。其後,清廷外務部於3月3日通知日本公使,擬請英國艦隊司令對此案進行「公斷」,也遭到日方的拒絕。
面對日本和葡國的外交壓力,清廷一再讓步。
事件結果
3月6日,清外務部照會日本公使,對「二辰丸」上日本國旗被中國士兵扯下一事表示歉意,並答應「將辦事失當之員弁加以懲戒」。但是,日方仍不肯罷休。3月13日,日本公使林權助向外務部提出解決該案的5項要求:一、立即放回二辰丸;二、在放還二辰丸時, 中國兵艦鳴炮示歉;三、扣留的軍火由中國購買,貨價為21400日元;四、處置對扣留二辰丸負有責任的官員;五、賠償此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林權助聲稱,只有全部答應這5項要求,二辰丸案才能和平了結。終於,清廷於3月15日表示全部接受日方提出的無理條款。
事件影響
3月19日,清政府竟然全部接受日本方面的5項無理要求。是日,九洲洋海面的清軍水師軍艦按日本提出的條款,在九洲洋釋放日商船「二辰丸」號,並鳴炮21響,向「二辰丸」號致歉。岸上,許多聚集的中國人痛哭失聲。訊息傳出,舉國上下引為大恥。同日,粵商自治會為「二辰丸」案舉行數萬人大會,定當日為「國恥日」,當場燒毀日貨。決定推行維護主權,抵制日貨運動。40天內,僅廣州口岸日貨進口已減少近300萬元。省內各地及梧州、南寧、上海、香港、南洋群島的民眾和華僑紛紛回響,使日本對華商品輸出大為下降。廣東等各地發起的抵制日貨運動,長達一年之久。
香港人民掀起的首次反日愛國運動
香港報紙報導「二辰丸事件」訊息後,還發表了反日言論。於是,香港華人掀起抵制日貨運動,搗毀出售舊貨的商店,包圍西環貯藏日貨的倉庫。 這是香港人民掀起的首次反日愛國運動。
事件結果
日本也不甘示弱,3月22日,日本公使林助權強迫外務部會同粵督張人駿嚴禁粵商抵制日貨。事件進一步擴大。4月11日,廣東抵制日貨運動擴大,南海縣搬運工數百人,拒絕裝卸日船運來之煤。5月8日,日本駐京代理公使阿部守太郎為廣東排斥日貨事,再向清廷外務部「抗議」。日本還要求清廷索償「二辰丸」案賠款21.8萬元。
國人反日的情緒蔓延,廣東士紳代表於6月6日至京呈遞召開國會請願書。10月2日,在廣州民情憤激的情況下,日本駐廣州領事照會兩廣總督,允撤銷「二辰丸」案的賠款要求。
在「二辰丸」一案發生時,澳門路環的海盜本想與反清的同盟會首領馮自由的屬下溫子純,計畫搶劫「二辰丸」船上的槍栻,並趁勢在香山和前山起事。
在「二辰丸」被釋放後,清廷要求葡萄牙政府嚴禁民間販運軍火入澳。
「二辰丸」一案是晚清中日關係、中葡澳門問題的一件重要事件。清廷在領海內執行,取締偷運軍火,本是合情合理之事,卻遭到日葡聯合無理的阻礙。日本反要求中國道歉賠償,可謂「惡人先告狀」。滿清的官吏不仔細對案件進行調查,利用國際法的相關有利條文,進行反駁,在外國的威嚇下,一再退讓,不但自招其辱,還引起國人的強烈不滿。國人應汲取教訓。
早在1907年底,廣州、香山和香港等地的紳商士民就紛紛向政府請願,要求“派員來澳劃分界限”。二辰丸案更使要求劃界的運動迅速發展起來。1908年底,中國駐法公使劉式訓前往里斯本,同葡萄牙政府商談澳門劃界問題。1909年2月,中葡雙方達成協定,決定派員查勘澳門界址,談判地點設在香港。葡萄牙派曾任葡屬東非殖民總督的馬沙鐸(Machado)將軍為談判代表,中國方面的談判代表則由曾任中法雲南交涉使的福建籍官員高而謙出任。
7月1日,中葡談判在香港正式開始。馬沙鐸在第一次會議上提出了索地要求。他聲稱,澳門包括:一、澳門半島,由媽閣直至關閘;二、海島包括對面山(即灣仔、銀坑、南屏、北山等28鄉)、青洲、凼仔、路環、大小橫琴、馬騮洲等島嶼;三、領水則為以上陸地及海島附近之水路;四、關閘至北山嶺為“局外地”。按照這個劃界方案,葡萄牙新擴占的領土將比原租居地面積大30倍之多。
產生的影響
清政府在這次交涉中軟弱無力,採取了以讓步求妥協的方針。外務部主張:先查明葡人的原租界作為澳門本土,原租界圍牆以外最先占領的地方劃為屬地。澳門附近島嶼,不論是否已被占領,一概極力拒駁。這些意見傳達至談判代表高而謙那裡的時候,他又擅自作了修改,變為允許澳葡在凼仔和路環已占地居留。清政府這種妥協方針違反民族利益,不符合人民反抗侵略和收復失地的強烈願望。可是葡萄牙殖民者卻仍不滿足。馬沙鐸在談判會上態度十分蠻橫。在葡方代表的壓力下,高而謙又表示,中國願意“割棄澳門半島(由媽閣至關閘),以及青洲、凼仔、路環等地,附近內河和海面由中葡共管”。但葡萄牙殖民者並不感到滿足。馬沙鐸堅持索取對面山和大小橫琴島,以及控制全部水界,使劃界交涉陷入僵局。
廣東人民獲知“葡人圖占附近地方,狡謀奢望,志在必逞”,“割地之慘,就在目前。”決定“集合大團,力籌挽救”。香山、廣州和香港等地人民先後成立了“勘界維持會”,向政府反映輿論民情,提出交涉方針。8月25日,香山縣勘界維持會通過《聯力九十八鄉民團章程》,宣布成立民團,拿起武器,抗擊澳葡,保衛家鄉。人民的奮起鬥爭,抑阻了交涉中的妥協趨勢。清政府不得不表示“下系輿情”,在談判中“格外審慎,妥籌兼顧”,堅決駁拒葡萄牙殖民者的無理要求。馬沙鐸風訛詐手段達不到預期目的,便於11月14日第九次會議上“拂袖而去”,悍然破壞談判。
中葡雙方在香港的談判破裂後,葡萄牙當局企圖用武力實現其擴張計畫。1910至1911年間,澳門先後發生了路環血案和浚海交涉兩大事件。
路環位於澳門南面8公里的海上,是十字門的入口,澳門的前哨,面積6平方公里,原名九澳,後又以島西部的路環村作為島名。1864年,葡人侵入島上的荔枝灣,占地數十畝建造炮台,屯兵一二十人。1910年7月,澳葡又藉口“剿匪”,派兵進攻路環。島民奮起自衛,三次打退侵略者的進攻,並奪回葡人在島上的炮台。其後澳葡增調軍艦,傾其全力圍攻該島。8月4日,葡軍在島上登入,大肆燒殺搶掠,“村民數百家慘遭鋒鏑以死”。村民撤退乘坐的漁船,亦被葡艦追逐擊沉,38人葬身魚腹。路環的喋血引起人民的強烈義憤,紛紛要求清政府廢約收回澳門。清政府也迫於情勢,再次派遣駐法公使劉式訓前里斯本,要求葡萄牙恢復澳門劃界談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11年初,葡人又在澳門附近海面和內河航道上大搞疏浚工程,企圖通過這種手段取得對內河外海的控制權。7月,在廣東人民強大的輿論壓力下,粵督張鳴岐一面派員同澳門葡萄牙當局交涉,要求立即停止疏灘工程;一面派二十五鎮參謀官黃士龍巡查澳門附近防務,制定“軍事與商業並舉”的掣馭澳門的方案。在軍事方面,加強北山嶺的灣仔炮台,使兩處互為犄角,同時對各隘口亦加派軍隊駐紮;在商業方面,政府鼓勵和支持資本家加強香洲埠建設,並在灣仔開闢商場,動員澳門商民移遷其它地方開業,以抵制澳門商務。8月25日,廣東政府派出新軍1000多人,還有軍艦4艘加強前冊地區防務,同時照會澳葡當局,要求其立即停止疏浚工程。中國政府加強前山防務使澳葡當局十分驚慌。8月底,葡人被近迫表示“願化干戈為玉帛“,宣布停止疏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