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證書

二級建造師證書

一、二級建造師(礦山,房建,市政,機電,公路,水利水電);一、二級建築師;結構師;註冊監理師;註冊造價師(建設部、水利、交通);註冊岩土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航道、水利水電);註冊公用設備師(暖通、給排水、動力);註冊電氣(供配電、發輸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諮詢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環保工程師;註冊環評師;註冊機械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房地產評估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物業管理師。

初、中、高級暖通工程師,結構工程師,電氣自動化,造價工程師,照明工程師,岩土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概預算,土木工程師,建築工程,園林工程師,市政工程師,設備安裝,化工工程師,弱電工程師,總圖工程師,土建工程師,工民建工程師,等專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二級建造師證書
  • 主要分類:礦山,房建,市政,機電
  • 性質:建築類的一種職業資格
  • 作用: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
二級建造師,建造師,法律規定,執業資格,考試概述,報考條件,報考資料,相關教材,報名增項,報名程式,考試科目,專業類別,成績管理,合格標準,答題要求,註冊管理,註冊查詢,證書年審,

二級建造師

是建築類的一種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註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註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自2009年起二級建造師實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題制度。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同時考生也可選擇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

建造師

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檔案規定的相應條件。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凡遵紀守法並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准,由註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

執業資格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後,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準予註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已經註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延續註冊手續。

考試概述

報考條件

各地報名條件的規定,略有不同,體現出不同的寬緊政策,考生應以當地當年的考試報名通知為準。以下以北京為例:
(一)考全科:凡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①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
②具備其他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5年;
③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二) 免試1個科目:(——此條各地共有)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①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②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三) 免試2個科目: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證書》,並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檔案依據:人發[2002]111號、冀人發[2004]69號、冀人字[2005]177號) 註:上述報考條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年底。

報考資料

(一)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②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並加蓋公章);
④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⑤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
⑥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⑦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複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複印件。
(二)續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②上一年度的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④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老考生);
⑤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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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增項

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報名程式

(一)首次參考人員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屬檔案1,可複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塗《報名信息卡》,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辦理資格審查及報名手續。 省直單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進行資格審查,並辦理報名手續。(二)續報考生已參加過上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三科的人員,只按要求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屬檔案1,可複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憑檔案號直接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應核對續報考生的檔案號,以確保檔案號的唯一性。(三)免試科目人員屬免試科目的人員,按首次參考人員的報名程式和要求辦理報名手續。 市州以下考生,須經市、州、省直管市、林區建設主管部門和人事職改部門審查(蓋章)後,辦理報名手續。 省直考生,由省建設廳出具免試證明,並經省職改辦審查(蓋章)後,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報名手續。(四)中央在地方單位的報考人員中央在地方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註:各地的報名程式或有不同,應以當年當地報名通知中公布的為準!

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礦業工程機電安裝6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專業類別

專業科目設定6個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合格標準

全國各個地區的合格分數不一樣,應以當地人事考試網公布的信息為主,也可以關注好好考的二級建造師考試動態,下面是最新公布的2012年的合格標準。
北京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6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65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65分 。
上海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6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65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60分。
遼寧2012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合格標準為54分;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合格標準為45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合格標準為54分。
山東2012年合格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知識合格標準為66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合格標準為6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合格標準為66分。
福建2012年合格標準: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合格標準為53;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合格標準為45;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合格標準為53。
河北2012年合格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6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50分;建設工程管理與實務60分。
陝西2012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為:  建築工程施工管理:60分  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48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築工程):49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49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48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49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47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48分。

答題要求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 考生答題時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塗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試題題型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主觀題部分採用計算機網路閱卷,考生開始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前,應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主、客觀題部分答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和有效範圍(框架)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且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註冊管理

(一)、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四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受聘於建築業企業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 (三)、申請材料目錄 1、建造師註冊申請表; 2、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4、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契約等複印件。 (四)、行政許可程式 1、申請人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註冊中心)對申請註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 3、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註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證書》。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註冊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准,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註冊查詢

二級建造師考試完畢後,可到網上的二級建造師查詢系統查詢考試成績,註冊後,亦可到網上進行二級建造師註冊查詢。
1、如何對二級建造師註冊情況進行查詢?
二級建造師註冊情況查詢途徑有如下方法:上網輸入自己的相關信息,點擊查詢;與註冊掛靠的公司取得聯繫,電話查詢。
還有就是可以到教育部唯一的高等學歷查詢網站進行二級建造師註冊查詢,由2000年以後的學歷都可以查到,查不到的幾乎可以肯定是假證或非國民教育學歷,國家不承認。(剛剛畢業的還未來的及入資料庫的除外)
2、二級建造師查詢系統能否查詢到二級建造師有資格證的真偽?
二級建造師考出後,都會隨著二級建造師證書給一張A4紙說明的,如果是假的話,就沒有那張紙,當然也是註冊不了的。
另外,如果你想通過證書號和身份證號查詢真偽的話,可以上所在地建設二級建造師查詢系統網站登記查詢該證書的資料,基本上都可以查的,需要核對名字、身份張、考試號碼等。
3、二級建造師證書查詢有哪一些?
建造師證書有兩種,一種是考試後的資格證,一種是註冊以後的註冊建造師證。先說資格證,有兩種查詢方法,第一種是直接在職稱考試信息網上查成績,如果成績過了,當然證書就會有的;第二種方法,登錄本省的執業資格信息網,每省都有,可以查到歷年通過人員名單。
關於註冊資格證,除了登錄執業資格信息網查詢註冊通過的人員名單以外,還有一種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去該註冊證書的註冊單位,用他們的企業密碼鎖登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網站,在官方網站裡查企業內部資料,裡面會有很多內容,其中就有二級建造師註冊查詢管理系統,直接就可以看到該證書的情況。
4、資格證書的證件編號從哪裡查詢?證書丟失,複印件沒有證件編號怎么查詢?
像這樣證書丟失的情況最好就是去補辦一個。可以先到網上的二級建造師查詢系統查詢自己的信息,可以使用身份證和名字進行二級建造師證書查詢,獲得證書編號後就可以同時申請補辦手續。或者直接到當地的建設廳辦公大廳諮詢,並準備好資料申請補辦。

證書年審

二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後證書三年一審核,每次審核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不參加繼續教者年審不通過) 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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