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二程遺書
- 又名:河南程氏遺書
- 作者:程顥、程頤(北宋)
-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二程遺書概述,圖書信息,基本資料,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四庫提要記載,
二程遺書概述
二十五卷,附錄一卷。宋二程門人所撰。二程,即宋程顥、程頤。
程顥(1032—1085),字伯諄;程頤(1033—1107),字正叔,後人稱為伊川先生。兄弟二人出身於中等官僚家庭。他們的父親程珦歷任大理寺丞、太中大夫等職。
程顥進士出身,歷任地方官、監察御史里行等職,屢次批評王安石新政,成為保守派的理論支柱。程頤也是進士出身,初時有官不就,居“處士”以師事講學為業,元佑時進宮廷做崇政殿說書。在反對王安石新政的過程中,幾經排斥到地方任西京國子監,後被削職為民,“盡毀其書”。他比程顥著述較多。
二程對宋明理學的形成和發展有較大的影響。他們是河南人,傳統習慣稱他們兄弟的學派為“洛學”。二程的言論和著作,後人編為《二程全書》。包括《二程遺書》、《二程外書》、《明道文集》、《伊川文集》、《伊川易傳》、《程氏經說》、《二程粹言》等。
《宋史·藝文志》著錄的程顥著作只有《中庸義》一卷,著錄程頤的著作有十六種。
二程哲學的最高範疇——理。程顥自稱“吾學雖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的”(《上蔡語錄》卷上)。早在韓非的《揚權》中,已提出“理”作為哲學範疇,與“道”並題。
周敦頤在《通書·理性命》章,張載《正蒙》中也講氣的動靜變化之理。這還不是他們哲學體系的最高範疇。周敦頤的哲學最高範疇是太極,張載的哲學最高範疇是太虛。
二程的哲學最高範疇是“理”又稱“天理”。“天理雲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二程遺書》卷二)?又云:“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遺書》卷十八)。
這可以看出二程所謂的“理”有下列的特點:
一、理是天下萬物要遵循而不可違反的。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它是永恆的;
二、理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則,也是社會最高原則。它包括物的理,又包括封建社會的孝、悌、忠、信、君道、子道,都是理所規定的;
三、理早已“客觀”地先於事物存在著,人和物“都自這裡出去”。只是物不能主動體現它(物不能推),人能主動體現它(人能推)。不論是否通過具體的人和物的體現,萬物之理早已先於萬物而存在了;
四、一物有一物之理,一物之理又是萬物之理。所以才說“萬物皆備於我”。
故朱子《語錄》謂:“游錄語慢,上蔡語險,劉質夫語簡,李端伯語宏肆,冰嘉諸公語絮也。是編成於乾道四年戊子;乃因家藏舊本,復以類訪求所益,略據所聞歲月先後,編第成為二十五卷。又以行狀之屬八篇為附錄一卷。”
是書一至十卷是“二程語錄”,語下有“明”字的為程顥的話;有“正”字的是程頤的話;沒有標明的分不清是誰的話。十一至十四卷是“明道先生語”;十五至二十五卷是“伊川先生語”。是書宗旨說明天理是永恆的。“萬物皆備於我,不獨人爾,萬物皆然,都自這裡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之。能推之,幾時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幾時減得一分?百里俱在,平鋪放著。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子道多?元來依舊”(《遺書》卷十八)力圖混淆自然界與社會現象的質的區別。
他們把君臣之道,父子之道也說成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萬古長存的天理。他們的“天理”其實是社會的理,更具體地說,是封建社會的社會原則。
二程著作是經過不斷地挖掘、整理逐步完善起來的。因此,在流傳中書名、卷數亦有不同,其中個別地方也存在真偽問題。
《二程遺書》在流傳中也不同,今傳本著錄的二十五卷,但是黃震在《黃氏日抄》中只著錄十七卷,傳本《遺書》中《元豐己未呂與叔東見二先生語》和《附東見錄後》皆在第二卷,而《黃氏日抄》則在第三卷,可見宋時亦有不同卷本流傳著。
有《四部備要》本。《二程全書》諸本中,明成化本、萬曆本為善本。六安塗氏本校訂了通行諸本中的一些錯誤,是佳本。有明成化刊本,明嘉靖三十年李中全佑刊本。有《四庫全書》本。
圖書信息
基本資料
作 者: (宋)程顥著
叢 書 名:天地人叢書
出 版 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ISBN:9787532528028
出版時間:2000-12-01
版 次:1
頁 數:409
裝 幀:平裝
開 本:32開
印刷時間:2008-03-01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2 正文語種:中文
內容簡介
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二程遺書》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
作者簡介
程顥 (hào) (1032~1085),宋代理學家、教育家。
字伯淳,人稱明道先生,河南府(今河南洛陽)人。與程頤為同胞兄弟,世稱“二程”。其家歷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祖父程遹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父程珦官至太中大夫。自幼深受家學薰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響,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稱。
舉進士後,歷官京兆府都縣主簿,江寧府上元縣主簿,澤州晉城令。神宗初,任御史。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不受重用,遂潛心於學術。
《宋史》本傳稱:“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與弟程頤開創“洛學”,奠定了理學基礎。在教育上,先後在嵩陽、扶溝等地設學庠,並潛心教育研究,論著頗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體系。
程顥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於培養聖人,“君子之學,必至聖人而後已。不至聖人而自已者,皆棄也”。孝者所當孝,弟者所當弟,自是而推之,是亦聖人而已矣”。即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愛物,謹守封建倫常。學《論語》、《孟子》則為“知道”,“讀《論語》、《孟子》而不知道,所謂雖多亦奚以為?”《大學》、《中庸》亦不可不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極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總之,教育必以儒家經典為教材,以儒家倫理為教育之基本內容。
程顥還提出,讀書以期“講明義理”,注重讀書方法,“讀書將以窮理,將以致用也”,不可“滯心於章句之末”,為此者乃“學者之大患”。同其理學思想一樣,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後世影響深遠。後人為求學統淵源,於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於京師講《易》處(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祀二程於講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嵩陽書院志·序》稱:“嵩陽書院,宋藏經處,兩程夫子置散投閒與群弟子講學地也”。
程顥、程頤兄弟,世稱“二程”。二程十五、六歲時,受學於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系。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 “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慾。人慾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慾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慾”。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二程的著作有後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後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
《游月陂》
月陂堤上四徘徊,北有中天百尺台。
萬物已隨秋氣改,一樽聊為晚涼開。
水心雲影閒相照,林下泉聲靜自來。
世事無端何足計,但逢佳節約重陪。
[賞析]這是一首記游詩,也是一首理趣詩。作者在這首詩中,雖然也寫了一些較為生動的景物,但其著眼點仍在於抒發自己的人生哲理。所謂“水心雲影閒相照,林下泉聲靜自來”,多么閒靜幽雅,這正是作者所追求的境界。因此他認為世上的事情,可以不必去計較。只要在佳節能約幾個朋友相聚就是很大的快樂。詩抒寫了隨遇而安、不計較得失的淡泊情懷。
目錄
二程遺書導讀
卷目提要
二程遺書
原目
卷第一 二先生語一
卷第二上 二先生語二上
卷第二下 二先生語二下
卷第三 二先生語三
卷第四 二先生語四
卷第五 二先生語五
卷第六 二先生語六
卷第七 二先生語七
卷第八 二先生語八
卷第九 二先生語九
卷第十 二先生語十
卷第十一 明道先生語一
卷第十二 明道先生語二
卷第十三 明道先生語三
卷第十四 明道先生語四
卷第十五 伊川先生語一
卷第十六 伊川先生語二
卷第十七 伊川先生語三
卷第十八 伊川先生語四
卷第十九 伊川先生語五
卷第二十 伊川先生語六
卷第二十一上 伊川先生語七上
卷第二十一下 伊川先生語七下
卷第二十二上 伊川先生語八上
卷第二十二下 伊川先生語八下
卷第二十三 伊川先生語九
卷第二十四 伊川先生語十
卷第二十五 伊川先生語十一
附錄
明道先生行狀
門人朋友敘述並序
書行狀後
哀詞
明道先生墓表
伊川先生年譜
祭文
奏狀
四庫提要記載
《二程遺書》·二十五卷、《附錄》·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宋二程子門人所記,而朱子複次錄之者也。自程子既歿以後,所傳語錄,有李 、呂大臨、謝良佐、游酢、蘇昞、劉絢、劉安節、楊迪、周孚先、張繹、唐棣、鮑若雨、鄒柄、暢大隱諸家,頗多散亂失次,且各隨學者之意,其記錄往往不同。觀尹焞以朱光庭所鈔伊川語質諸伊川,伊川有若不得某之心,所記者徒彼意耳之語。則程子在時,所傳已頗失其真。
(案:此事見朱子後序中。)故《朱子語錄》謂游錄語慢,上蔡語險,劉質夫語簡,李端伯語宏肆,永嘉諸公語絮也。是編成於乾道四年戊子,乃因家藏舊本,復以類訪求附益,略據所聞歲月先後,編第成為二十五卷。又以行狀之屬八篇為附錄一卷。《語錄》載陳淳問第九卷介甫言律一條何意,曰:伯恭以凡事皆具,惟律不說,偶有此條,遂漫載之。又鄭可學問《遺書》有古言乾坤不用六子一段如何?曰:此一段卻主張是自然之理,又有一段卻不取。又《晦庵文集》內有答呂伯恭書曰:《遺書》節本已寫出,愚意所刪去者,亦須用草紙抄出,逐條略著刪去之意,方見不草草處。若暗地刪卻,久遠卻惑人云雲。今觀書內如劉安節所錄謹禮者不透,須看《莊子》一條,語涉偏矯,則注云別本所增。又暢大隱所記道豈可離而不可離一條,純入於禪,則注云多非先生語。其去取亦深為不苟矣。考《文獻通考》載《遺書》卷目,與此本同。而黃震《日抄》所載則至十七卷而止,與此互異。又震所載《遺書》卷目呂與叔《東見錄》及《附東見錄》均次為第二卷,而此本則《次附東見錄》為第三卷,殆傳本有異同歟?至附錄中年譜一篇,朱子自謂實錄所書文集內外書所載,與凡他書之可證者。震則謂朱子訪其事於張繹、范棫、孟厚、尹焞而成。蓋朱子舉其引證之書,震則舉其參考之人,各述一端,似矛盾而非矛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