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性質企業管理是農、牧、漁事業財務管理的一種形式。是對產品性生產和商品性經營的農牧漁事業單位,如原良種子繁育場、種畜禽場、魚種場(站)等,雖屬事業經營性質,但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上則採取企業化管理的形式,即在國家給予一定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核撥定額生產周轉金基礎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或由財政核定適當的虧損補貼,“超虧不補,節餘留用”。
從1979年開始,大多數經營單位推行了財務包乾,即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盈利不交,虧損不補”和“定額補貼,盈虧自理” 的辦法。這部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上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主要產品核算成本,年末計算銷售盈虧與總盈虧,改變了以生產收入補償生產支出後直接反映經營效益的傳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