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因果》是由[美] 約瑟夫·Y.哈珀恩著,卜先錦等譯,國防工業出版社於23年9月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實因果
- 作者:約瑟夫·Y.哈珀恩
- 譯者:卜先錦
- 出版時間:2023年9月
- 出版社:國防工業出版社
- ISBN:9787118130553
- 定價:136 元
- 裝幀:平裝-膠訂
《事實因果》是由[美] 約瑟夫·Y.哈珀恩著,卜先錦等譯,國防工業出版社於23年9月出版的圖書。
《事實因果》是由[美] 約瑟夫·Y.哈珀恩著,卜先錦等譯,國防工業出版社於23年9月出版的圖書12。內容簡介人類在認識世界、改造世界中,因果關係起著關鍵作用。本書在系統介紹了因果關係相關概念的基礎上,聚焦真實因果關係與一...
事實因果關係 事實因果關係,英美法關於侵權責任因果關係的概念。指加害行為對權益受侵害具有的原因力。為構成權益受侵害的必要條件。
一般來說,因果還可以指一系列因素(因)和一個現象(果)之間的關係。對某個結果產生影響的任何事件都是該結果的一個因素。直接因素是直接影響結果的因素,也即無需任何介入因素(介入因素有時又稱中介因素)。從這個角度來講,因果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稱為因果關聯。原因和結果通常和變化或事件有關,還包括客體、...
因果性事實 因果性事實(the fact of causation)是2003年發布的自然辯證法名詞。公布時間 2003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出處 《自然辯證法名詞》第一版。
因果定律說明,發生在你生活中的任何一件事物的結果,必定有一個或多個與其相伴而生的原因,簡單說就是人們每天都生活在因果定律之中。從天體運行、四季輪迴,到小河叮咚、大地回春;從花草樹木、魚蝦成群,到紅杏枝頭、山巒疊起……這一切都和因果定律息息相關,也可以說是因果定律運行的結果。因果定律以最簡單的...
因果律是指所有自然事物之間最重要、最直接(可以間接)的關係。表示任何一種現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即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之意。這一世的生命發展,可以由不同的努力(即種不同的因),而得到不同的發展(不同的果)。俗云:“事在人為”、“人定勝天”,即是這種因果...
普遍因果律是19世紀英國哲學家、邏輯學家穆勒(亦譯“密爾”)認定的一條作為占典歸納法基礎的規律。其基本內容是:每一個具有開端的事實總有一個原因。在穆勒看來,這是一條存在於先後相繼的現象間的普遍性規律。關於現象先後相繼次序的真理乃是與現象有關的最重要的真理。科學的任務就在於探明現象間的因果關係即...
因果關係錯誤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因果關係產生的錯誤認識。事實錯誤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行為人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2) 行為人主觀預想的因果關係與客觀實際發生的因果關係不一致。因果關係錯誤的刑事責任比較複雜,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其一,行為人對因果關係的內容發生錯誤認識。例如,行為人意圖...
研究因果關係的主要方法是實驗法。當然還有些高級的統計方法可以用於檢驗因果關係的模型。例如為了檢驗包裝(自變數)對銷售量(因變數)的影響,可將同類商店隨機地分為兩組,分別出售新包裝的商品和原包裝的同種商品,最後再進行比較。雖然因果關係研究的方法與其他研究方法不太相同,但也不應將其孤立起來看。事實上...
【因果倒置敘述法】 司法文書敘述手法之一種。犯罪事實、民事糾紛,都有發生、發展、結局幾個自然過程,發生就是“因”,結局就是“果”。此為把“果”放在“因”前的一種寫法。如:“原告人與被告人是同胞姐妹關係,其父和母於1971年先後去世,父親生前交給被告人12兩黃金讓其保管。此外,父母遺產還有座落在本...
這類錯誤是否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作不同的處理:如果屬於對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情況的錯誤認識,就要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屬於對犯罪構成要件以外的事實情況的認識錯誤,則不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幾種形式 一是因果關係的認識錯誤;二是客體的認識錯誤;三是對象的認識錯誤;四是打擊錯誤(或...
是指行為人在實施故意犯罪過程中,對可能影響其刑事責任的客觀事實所發生的錯誤認識。刑法錯誤的一種。在刑法理論上,根據事實錯誤與罪條的關係,事實錯誤可以劃分為具體的事實錯誤與抽象的事實錯誤。根據事實錯誤的具體形態,刑法錯誤在理論上又可以劃分為對象錯誤、手段錯誤、行為性質錯誤、因果關係錯誤等。事實構成,是...
經濟計量法就是揭示這類市場變數間複雜因果關係數量變化關係的方法。經濟計量法,是在以經濟理論和事實為依據的定性分析基礎上,利用數理統計方法建立一組聯立方程式,來描述預測目標與相關變數之間經濟行為結構的動態變化關係。這組聯立方程式稱為經濟計量模型。套用步驟 因果關係分析法預測套用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通過對...
事實過錯推定,是指依據所發生的事實本身以推定被告有過失。在許多情況下,對於損害的發生,原告僅僅只能證明事實的發生,而無法證明其原因的由來,相對而言被告則有更多的了解,法律因此認定在某種情形下依據事實本身已足以推定被告有過失,從而免除原告的舉證責任。英美法中所採用的“事實本身證明(Reslpsabquitur)”...
第一節 事實上的因果關係 第二節 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第三節 英美法中因果關係理論的得失 第二章 大陸法律侵法中因果關係的理論 第一節 條件說、原因說和義務射程說 第二節 相當因果關係說 第三節 法規目的說 第四節 不作為侵權中的因果關係理論 第五節 大陸法因果關係理論的分析 第三章 因果關係的一般性...
說明因果句 1.說明因果句 說明因果句是對客觀存在的因果關係進行說明的複句。偏句提出一種事實情況作為依據,正句表示這種事實所必然導致的結果。常見的關聯詞語有:單用:“因為、由於、是因為、是由於、所以、因此、因而、以致、致使、從而”。合用:“因為(因)(由於)……所以(才)(就)(於是)(因此)...
因果論證 在自然界和社會中,各種現象之間是普遍聯繫的,因果聯繫是現象之間普遍聯繫的表現形式之一。因果聯繫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聯繫,沒有一個現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發的;而當原因和一切必要條件都存在時,結果就必然產生。所謂原因,指的是產生某一現象並先於某一現象的現象;所謂結果,指的是原因發生作用的後果。
休謨問題,是18世紀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 、1711年舊曆4月26日(註:新曆是1711年5月7日:18世紀舊曆比新曆早11天)-1776年8月25日)首先提出的,是個未能很好解決的哲學問題,主要是指因果問題和歸納問題。《人性論》在誕生之初並沒有引起怎樣的反響,休謨憑著自己的樂觀和熱忱又分別對其三卷進行...
行為違法,損害事實,因果關係,有過錯。行為違法 所謂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損害事實,是指一定的行為或事件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不利益。這種不利益是指一切受...
法律上因果關係根據法律規定程度的不同可分為“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的法律因果關係和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的法律因果關係。”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的法律因果關係是立法者通過立法程式將某類得到人們價值觀普遍認同與維護的事實因果關係予以確認的結果;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的法律上因果關係是指尚沒有被普遍認同或由於立法技術等...
最近原因又可分為事實原因和法律原因,前者用來確定損害與結果的因果關係,後者用來確定責任。在確定事實原因之前,不考慮法律原因。在確定事實原因時,過去以bUt for(要是沒有)為標準,要是沒有被告的行為損害就不會發生,則該行為就是造成損害的原因;要是沒有被告的行為,損害也會發生,該行為就不是道成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