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奪生殺,作定語、賓語;指統治者的大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予奪生殺
- 出處:《韓非子·三守》
- 用法:作定語、賓語
- 解釋:統治者的大權
成語解釋,成語出處,詞語造句,
成語解釋
生:讓人活;殺: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反動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大權。
成語出處
《韓非子·三守》:“使殺生之機,予奪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
詞語造句
幹這種職務的人大半是帶工的親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點勢力的流氓,所以在這種地方,他們差不多有生殺予奪的權利。 ★夏衍《包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