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奪生殺

予奪生殺

予奪生殺,作定語、賓語;指統治者的大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予奪生殺
  • 出處:《韓非子·三守》
  • 用法:作定語、賓語
  • 解釋:統治者的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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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解釋

生:讓人活;殺: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反動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大權。

成語出處

《韓非子·三守》:“使殺生之機,予奪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

詞語造句

幹這種職務的人大半是帶工的親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點勢力的流氓,所以在這種地方,他們差不多有生殺予奪的權利。 ★夏衍《包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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