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縣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縣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縣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知道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
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繫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畫和稽查計畫;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
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
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製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
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基層地方稅務機構
1.乳城稅務分局
負責乳城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桂頭稅務分局
負責桂頭、游溪、一六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龍南稅務分局
負責東坪、洛陽、大布鎮、天井山林場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4.大橋稅務分局
負責大橋、必背鎮、乳陽林業局(原五指山林場)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事業單位
納稅服務中心
無償提供地方稅收涉稅事項的諮詢,辦理地方稅務事項和了解稅收政策法規提供指引服務。受理納稅人對偷、逃、騙稅,違章、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納稅人對本市地稅系統的投訴。定期舉行稅收政策法規新聞發布並編髮稅收政策法規公告。策劃組織稅法宣傳、表彰納稅人等重大稅收宣傳活動。管理納稅服務熱線。負責韶關地稅服務業定額發票抽獎在本區域的兌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