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乳源瑤族自治縣實施〈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的決定

2004年3月12日乳源瑤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廢止《乳源瑤族自治縣實施〈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乳源瑤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06.11
  • 實施時間:2004.06.11
經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5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
乳源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6月11日
乳源瑤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乳源瑤族自治縣實施〈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的議案,會議決定廢止《乳源瑤族自治縣實施〈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由縣人大常委會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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