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承擔衛生標準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
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市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健康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
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市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負責研究制定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領域重點人才工程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優秀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四)對衛生健康領域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
醫療衛生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鑑定管理和醫療廢棄物、放射性物品安全處置管理;負責生產安全事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十五)負責醫療健康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健康產業政策的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十六)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宣傳教育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及文稿起草、後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
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對口支援以及健康扶貧等工作。
醫政醫管與行風督查科(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
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策劃、實施系統內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掛規劃信息科牌子)
承擔健康乳山戰略協調推進和健康城市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組織開展
愛國衛生運動。負責綜合性法規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擬訂監督工作計畫、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協調工作。
婦幼健康與人口家庭科
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基層衛生老齡健康與藥政科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指導基層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市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執行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維護老年人權益的規範性檔案以及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中醫藥與醫養健康產業科
擬訂全市中醫藥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全市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負責中醫藥法制建設,組織中醫藥法規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擬訂全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擬訂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所獲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