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行政單位,局長是李祖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經營範圍:工商行政管理
  • 公司性質:政府行政機構
  • 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威海市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工作;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頒發有關證照;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三)依法對全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六)依法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查處違法契約案件,打擊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調解契約糾紛;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乳山市工商局
(八)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九)負責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商標違法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推薦工作。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市系統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統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和基建等工作;負責本市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和市消費者協會工作。
(十三)承辦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李祖國同志: 主持全面工作,並分管財務、人事、法制工作;
宋吉華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法制、公平交易工作;
矯艷麗同志: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註冊、信息中心工作;
孫繼光同志:協助局長分管人事政工、市場監管、車管所工作;
周炳發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消協、個私協、行管辦工作;
於新剛同志:協助局長分管消保、食品流通、調研室許可證工作;
張 騰同志: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商廣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作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做好公文、函件、傳真電報的接收、登記、保密、傳遞、保管、督辦和歸檔工作;負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分流、督辦及歸檔、上報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綜合統計上報工作,指導機關科室、各基層工商所的統計工作,組織統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負責檔案的入庫、管理、查詢工作,做好機關檔案室的達標升級工作,指導基層工商所進行檔案規範化建設、檔案室達標升級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務及後續服務工作;做好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各種報告、檔案的列印、複印工作;負責車輛安排使用、管理、維修服務及駕駛人員的考核、培訓等工作;負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值班管理工作;做好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等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管辦工作職責:負責全局基本建設,設施改造、維修養護工作;負責辦公設備購置、更換、維修等工作;負責全局產權範圍內房屋出售、出租工作;負責生活小區(房改房)水電費的收取工作;負責全局機關、基層所衛生的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局綠化工作;負責包村、包林、包水庫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調研室工作職責:負責政務信息和宣傳報導工作。及時提煉、宣傳、推廣我局的先進經驗和典型;負責調研工作。認真組織實施《調研工作制度》,開展各項調研工作;負責市局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以局名義制發公文的格式、審核、簽批、傳送等內容把關工作;負責年鑑及工商志編寫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政工科工作職責:負責本局的人事、勞動工資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黨組承辦股級以下幹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調動、獎懲等管理事務;負責系統內幹部職工的評先選優和評比表彰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及科室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匯總工作;及時辦理本系統幹部職工退休手續,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登記及年檢材料上報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及工商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婦女、工會、青年、系統工作人員戶口管理及扶貧助學工作;負責基層工商所考勤值班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室工作職責: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黨紀政紀教育、行風廉政教育工作;承辦查處系統幹部職工違法違紀工作,受理涉及幹部違法違紀方面的信訪,受理系統幹部職工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辦本系統行風作風廉政建設,承辦行風熱線上線、綜合評議、行風評議和組織工商所向監管服務對象述職述廉等工作;發現、推廣行風廉政典型個人、典型單位和創新典型,弘揚行風廉政文化;督導檢查系統政紀和行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綜治工作;負責著裝、掛牌上崗,機關上下班考勤檢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裝備科工作職責:貫徹執行省局、市局和財政部門制訂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匯總和執行本系統財務收支預算,匯總財務決算;統一管理本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國有資產及行政性收費和罰款票據;重點加強工商所的辦公經費、車輛經費、生活補助經費的管理,嚴格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票據以及會員費票據的管理、監督其規範使用,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保證其合理、高效使用;負責對本系統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內部審計。重點對工商所的收費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使之按標準收取各種規費;指導本系統的財會、裝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重點指導工商所生活賬的建立及使用,以及罰沒物品的保管;完成上級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工作職責:負責本局或市局委託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承辦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賠償工作;負責本局(含其他部門會簽)執法類規範性檔案的核審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行政處罰法和行政執法程式的宣傳和培訓,協調其他科室的宣傳、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場契約科工作職責:在轄區範圍內,依法組織管理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和交易行為;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整治,監督市場(商場、超市)開辦方做好農副產品檢測工作;加強對流通領域農產品、農資質量監測,匯總抽檢結果;負責商品交易市場登記證的名稱核准、發放、備案和年審工作;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經營活動、登記活動、拍賣活動,負責抵押物登記管理;認真抓好企業信用管理,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大力開展“守契約、重信用”企業、農戶評選活動;建立健全經紀人及經紀執業人員檔案,負責經紀人培訓管理工作;加強格式契約的監管,規範涉農契約文本。嚴厲打擊利用契約進行欺詐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開展“創建農村文明誠信市場”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標廣告科工作職責: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範商標廣告活動,促進商標廣告健康發展;負責本轄區的商標諮詢、註冊及廣告許可證的辦理工作,指導企業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指導基層檢查註冊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工作,促進企業正確使用商標,保證產品質量,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商標侵權違法違章行為,維護註冊商標專用權;負責指導工商所收集轄區內註冊商標資料,做好商標、廣告建檔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統計數據;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工作職責: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負責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負責指導對流通領域除成品油、農資、農副產品以外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流通商品質量監督抽檢工作,匯總抽檢情況;指導工商所日常巡查及“四制”落實工作;指導查處製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負責申投訴受理、分流及反饋工作;負責12315申訴舉報聯絡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一)企業註冊局:主要職責是:依法負責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
(二)公平交易局: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的經濟違法行為。
(三)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辦公室: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在會員中廣泛開展形勢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引導會員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守法經營,文明服務;調查了解個體私營企業發展和經營現狀,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個體私營業者進行監督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諮詢與服務;對會員進行生產經營指導,提供信息服務,開展企業管理和技術培訓,組織會員開展經驗交流、國內外考察學習等社會活動,舉辦個體私營企業產品展銷展評會,人才交流會等;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和考核定級,協助會員辦理職稱評定手續。?
(四)市消費者協會辦公室: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檢查;就消費者有關合法權益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五)市工商信息中心:負責信息系統建設與規劃,計算機軟體系統推廣、套用及硬體維護,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負責局機關及工商系統的信息網路管理、維護及新技術的套用。
(六)市車輛交易管理所:依法負責機動車輛交易驗證,查處倒賣、擅自拼裝、拆解機動車輛等違法行為;依法負責計程車經營單位的管理。
(七)工商行政管理所。設定12個工商行政管理所。主要職責:1、根據授權辦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審批、驗照等登記事項;2、受理轄區內新設立企業的名稱查詢,依照規定對轄區企業建立“經濟戶口”,實行屬地監管;3、對戶外廣告實施登記管理,依法監督轄區內廣告活動;4、依法監管轄區內糧食、農資等重要商品市場及各種有形市場和文化、旅遊等無形市場;5、負責轄區內消費者協會投訴站管理,依法處理轄區內消費者投訴、申訴和舉報;6、依法監管轄區內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7、依法監督檢查轄區內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8、根據授權,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罰款、沒收非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具體行政行為;9、實施“紅盾幫扶”工程,落實聯繫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責任制,提供招商引資、工商業務諮詢等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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