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潯陽區應急管理局

九江市潯陽區應急管理局

九江市潯陽區應急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下轄二級機構:潯陽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和潯陽區工業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潯陽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九江市潯陽區長虹大道6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訂我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我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管理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減災委員會、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監督、檢查、指導全區的防震減災工作,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利用規劃,管理、監督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資並主要為地方防震減災工作服務的一般項目。
(十九)負責建立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制定全區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的震情跟蹤。對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及其其他誘發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依法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許可權實施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行政許可。負責組織實施地震活斷層探測與地震危險性評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地震安全民居工程技術指導。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負責建設管理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推進防震減災科技進步與創新。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指導監督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余斌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國潯
分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人事、財務、紀檢、綜治、掃黑除惡、三城同創、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工會、計生、機構節能及考評考核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臻
分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危化股、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負責黨建、防汛抗旱、招商引資、行政許可、脫貧解困、應急管理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高虹
分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股,負責政策法規、防震減災、減災救災、宣傳、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業園區安監分局局長:王子嘉
分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綜合股、監察大隊,負責信訪、監察執法、事故調查處理、地質災害防治、工貿行業、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及工業園區分局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工作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二)綜合管理股
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開展應急管理交流和合作,牽頭組織跨區域救援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政府網站和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及網路信息安全。負責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管理、維護,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台建設、管理、維護工作。
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標準,擬定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承擔重大決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審批工作。牽頭承辦重大、跨區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綜合性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等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應急管理綜合考核。
負責建立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火災、水旱災害、安全生產等重大風險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損毀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補助。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工作。負責全區震害防禦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轄區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小區劃等工作。地震工程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動地震、隔震技術成果的轉化利用。地震示範工程的申報、認定等相關工作。地震行業標準化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震災情速報網和震情監測體制機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震情趨勢會商和研判工作;負責各類地震異常核實工作和地震現場流動監測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轄區核心電站地震監測台網、地震次生災害、水庫地震和其他人工誘發地震的監測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起草火災防治地方性標準草案,擬定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和應急救援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檢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監督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程。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負責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協調工作,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信息發布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綜合股)
負責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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