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是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 性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播影視、和旅遊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文化、廣播影視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廣電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電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協調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規劃、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電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電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電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對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負責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四)負責對報刊出版活動(含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監管工作;負責本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負責駐市記者站的監管;負責聯繫、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農家書屋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負責全市數字網路著作權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軟體正版化工作。
   (十五)負責電影放映市場和電視劇行業創作生產管理,研究擬定規章、辦法並監管實施,管理全市電影放映市場。
   (十六)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網路視聽、旅遊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電旅遊人才教育培訓,指導實施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領導分工

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現任領導(截至2024年7月)
職務
姓名
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王建新
負責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石泉
負責資源開發、公共服務、廣播電視、藝術創作與生產、財務管理、鄉村振興、文化文物統計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共服務科、資源開發科、廣電管理科、藝術科、財務科、文化館、圖書館、八O三台、演藝交流促進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珺
負責黨建、人事、意識形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精神文明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機關黨委、人事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美術館。
黨組成員、副局長
冷斌
負責辦公室、政策法規、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文旅攻堅、平安建設、信訪、文明城市創建、行業協會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產業發展科、文旅攻堅辦、招商小分隊。
黨組成員
陳謙
負責博物館全面工作。負責文物管理與保護、考古、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及博物館公共服務等方面工作。
分管文物與博物館管理科、博物館、文物保護與考古中心。
三級調研員
黃賢沐
協管九江市科技文化園項目(“三館合一”項目)建設。
三級調研員
朱小倩
分管宣傳推廣、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宣傳推廣科、文化創作研究中心。
三級調研員
胡振
負責市場管理、執法監督、安全生產、旅遊數據統計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場監管科、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四級調研員
鳳維國
協管藝術創作與生產、財務管理、節約減排、文化文物統計等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助管理財務科、藝術科、演藝交流促進中心。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九江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維穩、政務公開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效能建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對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發展考核工作。組織起草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旅遊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文化、廣播影視、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調研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承擔文化、廣播影視、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擔機關法律援助、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人事科。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幹部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三)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的統計工作、旅遊項目庫建設。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協調文化、廣播影視、旅遊項目和資金申報、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廣電、旅遊設施建設。推進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
(四)藝術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以上水準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演出、科研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專業藝術劇院和民間劇團建設,指導、監管全市專業文藝演出機構。組織開展全市專業藝術人員業務培訓。負責“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的開展、統計、上報工作。
(五)公共服務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擬訂文化、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公共事業發展規劃和公共服務標準並組織、協調、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負責開展全民閱讀活動。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申報、確認和建立名錄等保護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六)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協調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參與重大旅遊項目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負責文化、旅遊產業項目引導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產業相關統計、分析與評估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市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檔案。推進文化、旅遊產業交流與合作;聯繫、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和企業幫扶工作。
(七)資源開發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推進境內境外文化、旅遊市場發展。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開發、利用和保護以及鄉村旅遊、休閒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組織對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監督國家、省級、市級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重點旅遊項目建設。指導、協調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協調、配合開展大數據工作,推進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全市智慧旅遊工作;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科技項目並進行管理;指導、監督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指導文化和旅遊科研業務建設,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承擔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市場監管科(政務服務科)。擬訂文化、廣電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市場經營和傳媒機構、網路視聽節目進行行業監管;承擔局信用體系、安全、消防等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新聞出版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許可和便民服務事項的受理和辦理工作。擬訂旅遊市場政策、規範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對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國家制定的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在我市的監督實施。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的組織實施。承擔市安委會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宣傳推廣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市場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文化、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和產品的推廣行銷工作;承擔策劃並組織實施全市大型文化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審核並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承擔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政務網站、數據平台、新媒體管理和信息報送、網路輿情、新聞發布工作。
(十一)文物保護與博物館管理科。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文物保護法規、規章;擬訂全市文物事業和博物館(紀念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文物保護管理檔案,審查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方案,監督、檢查、指導文物維修工程,參與涉及文物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築設計施工方案的審查,協同房產、規劃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下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工作;指導所屬文物考古單位的業務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基本建設中發現和出土的地下文物事宜;檢查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行業、民辦博物館業務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文物收藏單位的館藏文物和資料的科學管理工作;指導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建設;協助做好文物拍賣及文物藝術品市場的監管。
(十二)廣電管理科。擬訂全市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和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監測監管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電影發行和放映工作的宣傳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管理全市行政區域內的電影放映機構;檢查和承辦全市電影放映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批工作和農村電影發行、放映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監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有線電視網路的傳輸效果,指導裝備技術提升,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指導工作;組織推進三網融合、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輿論導向和內容質量進行監聽監看;規劃、指導和扶持全市廣播電視藝術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廣電宣傳欄目、節目的評比和創新創優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和應急廣播“村村通”建設,負責廣播電視相關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指導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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