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4〕21號),組建九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九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部門:九江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九江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參與起草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工作的政策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發展規劃,經批准後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機制體制創新。
(二)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統籌安排各項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實施全市公共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重大工程、重大活動;指導協調全市重點公共文化設施和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三)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農家書屋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管理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廣播村村通工程建設;牽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傳承普及工作;指導、推動開展各類社會文化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植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開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活動;指導藝術研究和教育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化活動。
(五)貫徹執行國家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導、協調、組織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交流活動。
(六)依法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相關的行政許可。
(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文化產業的建設和發展,推進產業交流與合作;貫徹落實文化產業政策,擬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規劃、指導重點文化產業項目開發;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統計工作,配合做好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八)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對確定為文物的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文物執法和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監管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一)負責研究擬定電影放映市場管理規章、辦法並監管實施,管理全市電影放映市場。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有關單位和部門執行相關技術標準,推進科技信息建設;負責推進廣播影視科技發展,擬定全市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
(十三)負責著作權管理;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管理、協調全市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和著作權貿易。
(十四)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市場執法行政規劃;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和出版物“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全市演藝、廣電、圖書、音像、印刷、複製、網路遊戲等文化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指導縣(市、區、山)文化市場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指導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人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指導和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對被授權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內設14個職能科室,分別是: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社會文化科、藝術科、文物保護與博物館科、宣傳管理科、電影管理科、文化市場與傳媒機構管理科、新聞出版科、行政許可服務科、科技發展科、產業發展科、綜治科,以及機關黨委和“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調整

將原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原市廣播電影電視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下屬機構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12個單位,分別是: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文物局、市文化館、市影視藝術中心、市美術館、市圖書館、市博物館、市民俗博物館、九江實驗台、市電影公司、市人民影劇院、市十里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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