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種活期存款是指使用存摺取款的存款。亦稱存摺存款。乙種活期存款是我國銀行解放前和解放初期存款業務種類之一。存款人存入此種存款》首存時由銀行發給存摺,以後續存或取款,存、取款人均應持銀行發給的存摺來辦理。此種存款業務現已廢止。現在單位存入款項,只需交存交款單或他行支票等票據即可辦理存款手續,銀行不再發給存摺,均在帳戶中記載。
取款時使用現金支栗或轉帳支票即可,也不需使用存摺。目前,銀行存款業務核算中,只對城鄉居民個人或一些內部單位存入的肩於活期儲蓄存款採用這種存摺存款的方式,但其實質內容均已發生了變化。對單位的存款則不再採用這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