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瑛

字少卿。東漢末年官員。平原高唐(今高唐)人。桓帝時為魯相。元嘉三年(153)上奏朝廷,請為孔子廟置百石卒史一人,掌朝中禮品、祭器及往返公文。詔準之日,乙瑛已滿秩離去,後相名平者遵詔雜試,得孔和一人,除為百石卒史。

基本介紹

  • 本名:乙瑛
  • 字號:字少卿
  • 所處時代:東漢
  • 出生地:平原高唐
簡介,乙瑛碑,

簡介

乙 瑛(?~?),東漢末年官員。平原高唐(今高唐)人。桓帝時為魯相。元嘉三年(153)上奏朝廷,請為孔子廟置百石卒史一人,掌朝中禮品、祭器及往返公文。詔準之日,乙瑛已滿秩離去,後相名平者遵詔雜試,得孔和一人,除為百石卒史。後人為此事立碑記之,今碑仍在,簡稱《乙瑛碑》,全名《漢魯相乙瑛奏置孔廟百石卒史碑》,又稱《孔和碑》,現存曲阜孔廟。此碑為隸書,端莊凝重,氣象雍容,是漢碑中的精品。未書書人姓名。民國十五年《高唐縣誌》謂:“乙瑛事跡除請百石卒史碑外無可考,對於本縣無直接影響。然其請置百石卒史一事,關心先聖,裨補儒教,其及於人者非淺鮮,且其事列入他篇,舉非所直,故以為德范之首。”

乙瑛碑

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魯前相瑛書言:詔書崇聖道,勉學藝。孔子作春秋,制孝經,刪定五經,演《易,典辭》,經緯天地,幽贊神明,故特立廟。褒成侯四時來祠,事已即去。廟有禮器,無常人掌領,請置百石卒史一人,典主守廟,春秋饗禮,財出王家錢給犬酒直。須報,謹問。大常祠曹掾馮牟,史郭玄。辭對:故事辟雍禮未行,祠先聖師。侍祠者,孔子子孫,大宰、大祝令各一人,皆備爵。大常丞監祠,河南尹給牛羊豕雞馬犬各一,大司農給米祠。臣愚以為如瑛言,孔子大聖,則象乾坤。為漢製作,先世所尊。祠用眾牲,長吏備爵。今欲加寵子孫,敬恭明祀,傳於罔極。可許臣請,魯相為孔子廟置百石卒史一人,掌領禮器,出王家前給犬酒直,他如故事。臣雄、臣戒愚戇,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聞。
制曰:可。
司徒公河南原武吳雄,字季高。元嘉三年三月廿七日壬寅奏雒陽宮。司空公蜀郡成都趙戒,字意伯。
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司徒雄、司空戒,下魯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選其年卌以上,經通一藝,雜試通利,能奉弘先聖之禮,為宗所歸者,如詔書。
書到,言: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魯相平,行長史事卞守長擅,叩頭死罪,敢言之司徒司空府:壬寅詔書,為孔子廟置百石卒史一人,掌主禮器,選年卌以上,經通一藝,雜試,能奉弘先聖之禮,為宗所歸者。平叩頭叩頭,死罪死罪。謹案,文書守文學掾魯孔龢,師孔憲,戶曹史孔覽等,雜試,龢修春秋嚴氏經通,高第,事親至孝,能奉先聖之禮,為宗所歸,除龢補名狀如牒。平惶恐叩頭,死罪死罪。上司空府。
贊曰:巍巍大聖,赫赫彌章。
相乙瑛字少卿,平原高唐人。令鮑疊,字文公,上黨屯留人。政教稽古,若重規矩。乙君察舉守宅,除吏孔子十九世孫麟廉,請置百石卒史一人,鮑君造作百石吏舍,功垂無窮,於是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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