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能力說

主觀能力說亦稱“效用犧牲說”(Secri-fice of utility) 。一種與客觀能力說相對應的公平學說。該學說認為,衡量納稅人的支付能力大小,不應以客觀能力說所通常確定的收入多少或支出多少為依據,而應以徵稅時所犧牲的效用為標準。效用是指一個人從消費的商品和勞務中獲得滿足的程度。

徵稅會減少個人家庭的收入,從而使得原來可以得到滿足的某些需要未得到滿足,這就是稅收的效用犧牲。稅收的公平,就是指每個人通過納稅所犧牲的效用相同。圍繞著如何制定每個人的效用犧牲相同,主觀能力說又具體分為均等犧牲 (亦稱“等量犧牲”) 、等比例犧牲和最小犧牲三種理論。三種理論對稅制公平的解釋和相應的政策主張有較大區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