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公法權利體系》是2023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觀公法權利體系
- 作者:格奧爾格·耶里內克
- 譯者:曾韜、趙天書
- 出版時間:2023年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ISBN:9787100231527
《主觀公法權利體系》是2023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
《主觀公法權利體系》是2023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在《主觀公法權利體系》一書中,通過主觀公法權利的建構,作者一方面克服了實證主義國家法學否定公法權利的做法,在另外一方面克服了自然法學說在基本權利問題方面的泛政...
《主觀公法權利體系》是2012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格奧格·耶利內克 (Georg Jellinek),譯者是曾韜、趙天書。內容簡介 《主觀公法權利體系》編著者耶利內克。在帝國建立之後,在國家法文獻的令人驚異的迅猛發展中,眾多全面的、系統性的著作紛紛問世。帝國法,尤其是重要的成員國的國家法得到了多樣...
1896年,榮膺普林斯頓大學名譽博士。其一生都在與19世紀後期主導德語公法學界的法律實證主義抗爭,堅持在社會與政治中理解公法理論。其“倫理最低限度”的法律定義,及主觀公權利體系對德國法學產生了持久影響。其代表作有《法的社會意義》、《主觀公權利體系》、《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國家學通論》等。
第二節 社會保障權在基本權利體系中的地位 一、社會保障權與生存權 二、社會保障權與平等權 三、社會保障權與自由權 四、社會保障權與其他相關權利的關係 第三節 社會保障權的性質 一、社會保障權是一種個人權利 二、社會保障權是一種請求權 三、社會保障權是一種主觀公法權利 第四節 社會保障權的價值 一、...
狄驥認為,在任何基於主權的公法體系之中,制定法都是對公法的最清晰的表述。他認為,根據盧梭的定義,制定法是公意的表達,所涉及的是一種一般性的問題,而且,由於它將“意志的普遍性同處理對象的普遍性”結合起來,所以它具有一種無限的命令權,永遠也不可能是不公正的,並且應當獲得一種無條件的、不受限制的...
公法與私法一直是平行發展的。在私法中,個人意志的自治性正在逐漸消失;個人意志自身缺乏為自己贏得法律地位的力量。在功法領域,我們不再相信在公職人員背後存在一個集合性的具有人格和主權的實體,這些公職人員只是這一實體的代理人或“器官”。因此,公法不再是規制主權國家與其臣民之間關係的規則體系。毋寧說,它是...
耶利內克,G.是一位出身於猶太教士家庭的德國公法學家。人物經歷 德國公法學家。出身於猶太教士家庭。曾先後在維也納、柏林大學和巴塞爾大學執教,自1891年起長期任海德堡大學憲法、國際法和政治學教授。主要著作 主要著作有《法、不法和懲罰的社會倫理意義》(1878)、《主觀公法體系》(1892)、《人權與公民權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