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令第58號――關於耿惠昌等人部長職務的任免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11月07日發布,自2016年11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07日
- 實施日期:2016年11月07日
- 效力級別:任免
- 法規類別:職位職稱
主席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的決定:
一、免去耿惠昌的國家安全部部長職務;
任命陳文清為國家安全部部長。
二、免去黃樹賢的監察部部長職務。
三、免去李立國的民政部部長職務;
任命黃樹賢為民政部部長。
四、免去樓繼偉的財政部部長職務;
任命肖捷為財政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16年11月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的決定:
一、免去耿惠昌的國家安全部部長職務;
任命陳文清為國家安全部部長。
二、免去黃樹賢的監察部部長職務。
三、免去李立國的民政部部長職務;
任命黃樹賢為民政部部長。
四、免去樓繼偉的財政部部長職務;
任命肖捷為財政部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