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丹鳳縣政府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主要職能:工商行政管理
  • 局 長:高鵬
  • 辦公地點:丹鳳縣城中心街13號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本地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核、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施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督經紀人、經紀組織。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組織監督管理商標註冊、使用、印製和專用權的保護工作及指導企業商標工作,負責知名商標、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
(十一)對本系統工商行政管理的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實行領導。
(十二)指導消費者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與公文管理、機要、信息、保密、檔案、保衛、接待和會議組織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和系統目標責任制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財務預(決)算、票據管理、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計畫統計和基層建設;負責個人養老、醫療、住房三項基金的管理工作和固定資產、裝備及計算機網路信息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制定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同級案件核審、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工作;配合上級機關查處經濟處罰案件的協調、調查及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傳、諮詢、培訓工作。
(三)市場規範監管股
制定貫徹落實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契約監管等法律、法規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和經紀人、經紀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各類市場的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各類市場及商品展銷活動的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開展“重契約、守信用”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和監管拍賣行為等工作;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經紀人協會工作。
(四)政治工作股
負責局系統人事、教育、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和工商所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和後備幹部培養工作;負責系統隊伍建設工作和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退(離)休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統戰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紀律監察、精神文明、“創佳評差”等工作。
(五)事業機構
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設定3個事業機構,即:註冊分局、經濟檢查大隊、“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其主要職責為:
1、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分局:
負責貫徹落實各類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和日常監管工作;指導並查處登記註冊中的違法違章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負責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審定、核准、頒發證、照,實施年檢等;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2、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消費者投訴、申訴工作;受理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的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爭議;負責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3、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
依法查處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負責重大經濟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協調、配合和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4、丹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靠掛的社團組織3個:
(1)丹鳳縣個體勞動者協會和丹鳳縣私營企業協會(牌子掛在註冊分局)。
(2)丹鳳縣消費者協會(牌子掛在“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3)丹鳳縣經紀人協會(牌子掛市場規範監管股)。
三、領導班子組成人員
局 長:高鵬
副局長: 陳全堂 査建存
紀監員:陳元輝
四、辦公地點
丹鳳縣城中心街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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