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振興區農業農村局

丹東市振興區農業農村局

丹東市振興區農業農村局,是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振興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振興區八緯路107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區政府規章,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指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生產安全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的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
(六)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貫徹執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追溯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監督管理。
(十一)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組織、協調、指導全區脫貧攻堅工作,組織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檢查、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管理。
(十三)負責農田整治項目。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十五)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十六)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配合相關部門解決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漁業、畜牧業等行業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十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 長:李 唯,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韓 偉,負責農業、林業等工作。
副局長:陳建軍,負責水利、畜牧、扶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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