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主要職責,
基本情況
丹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機構規格副處級,人員編制16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員15名,工勤1名。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職1名,副職2名。
主要職責
是負責全市動物防疫監督和動物檢疫工作的業務指導、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市本級及振興區、元寶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及大孤山經濟區的出省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負責經鐵路、民航運輸的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出證和查證驗物等工作;負責受理省內、省外輸入我市動物產品的分銷、調運檢疫出證工作;負責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等環節的監督;負責對染疫動物及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負責指導、監督動物疫情的撲滅工作;負責動物飼養、屠宰、隔離、診療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動物診療活動和獸醫人員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糾正和處理違反動物衛生法律、法規、規章行為,決定動物衛生監督處理、處罰;負責動物防疫證、章、標誌、標識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