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元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丹東市元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丹東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52號),制定本規定。

丹東市元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丹東市元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元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制定年度城市管理工作重點,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內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義務勞動;負責
“清潔月”“綠葉杯”競賽活動及城區除、運雪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監督和糾正轄區內違反市容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亂堆亂占、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
(四)指導轄區內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
(五)負責市、區授權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元寶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 名、副局長1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元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元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鐘錦 主持全面工作
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俠 協助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市容、辦公室、財務、紀檢、政工、項目建設、法制、綜治維穩、信訪及各項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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