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

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丹東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密發〔2018〕252號),制定本規定。

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丹東市元寶區委法治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法治建設辦)設在區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區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法治建設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法治建設辦的統籌協調。

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派出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法制建設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法制建設中長期規劃建議。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負責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區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統一部署擬訂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五)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區政府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對區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區政府行政訴訟和以區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區政府法律事務諮詢等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協助落實區政府領導幹部學法制度。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派出機構

元寶區司法局設7個派出機構:
金山鎮和城區街道按區域設定司法所,分別設六道口、七道、八道、九道、廣濟、金山鎮7個司法所,名稱規範為“元寶區司法局xx司法所”,作為司法局的派出機構,負責所轄區域的司法工作。政法專項編制 11 名。

人員編制

丹東市元寶區司法局政法專項編制7名 。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元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元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 月 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田汝傑 主持司法局黨建工作
局長:宋東棟 主持司法局行政工作
副局長:曹瑩 負責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工作,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工作、基層司法所、財務工作等,分管辦公室、法制科、基層科。
副局長:鄂顯輝 協助分管黨建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社區矯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等,分管社矯科、法宣科、法援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