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丹東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52號),制定本規定。

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不含醫療保障,下同)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區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牽頭推進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範全區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執行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承擔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組織擬訂全區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和安全穩定運行。
(五)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七)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實施勞動契約備案、企業薪酬調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加強促進就業創業、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激勵人才創新創造、保障農民工權益等職責。

人員編制

丹東市元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元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元寶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刁玉艷 負責區人社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鄒昌輝 負責辦公室管理、財務管理、信訪、民心網件管理、行風建設、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勞動契約備案、就業、社保、勞動代理工作。
副局長:史艾萍 負責黨建、紀檢、全面從嚴治黨、意識形態、群團、人事、人才、事業單位工資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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