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縣發展和改革局

丹寨縣發展和改革局

丹寨縣發展和改革局是丹寨縣人民政府下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寨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丹寨縣龍泉鎮行政中心四樓 
  • 所屬部門:丹寨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丹寨縣
  • 現任領導:康其慧(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非金融類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統籌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申請國家、省、州以及安排縣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統籌協調推進金政企項目融資合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核准或審核上報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綜合分析交通運輸狀況,規劃有關重大項目布局,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組織交通運輸重大項目申報。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組織實施區域協調發展和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相關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推進有關工作。
(八)負責擬訂糧食等縣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總量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縣級糧食和重要戰略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及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旅遊、衛生健康、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生態文明建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實施循環經濟等工作;擬定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規劃編制工作,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協調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制度,協調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清潔生產有關工作。承擔縣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日常工作。
(十一)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研究擬定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和收費政策;管理國家、省、州和縣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政府定調價工作;開展價格認證工作;預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職責調整
1.將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劃入自然資源局。
2.將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劃入州生態環境局丹寨分局。
3.將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4.將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劃入縣審計局。
5.將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反壟斷執法職責,縣價格監督檢查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
6.將縣發展改革局承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劃入縣醫保局。
7.將縣工信和商務局的糧食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改革局。
8.增加“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工作;按職責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職責。
9.將縣發展改革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幹部隊伍建設及目標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工作;承擔發展改革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推動並負責組織實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的法規制度以及信用標準和技術規範;推動全縣信用信息建設,推動公共信用資源共享,推動誠信文化建設和教育宣傳;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承擔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治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法治和法律顧問制度及相關工作。
(二)項目管理辦公室。監測分析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研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措施;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儲備、信息、市場推薦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指導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縣級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建議;統籌協調投資項目申報工作,組織財政性建設投資項目申報工作;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建議;負責指導、監督、實施服務業發展重大項目,統籌協調服務業發展項目申報等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和協調開展軍民融合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工作;負責擬定許可權範圍內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便民服務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務指南、辦理流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放管服”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統籌協調推進金政企項目融資合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
(三)價費和糧食辦公室。承擔制定穩控物價年度目標和措施的工作;承擔市場價格總水平和價格動態管理工作;承擔城鄉低收入群體臨時價格補貼工作;承擔價格政策宣傳和市場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承擔重要的公用性商品價格管理工作;承擔水、電、氣、成品油、交通運輸等行業價格管理工作,制定、調整相關商品價格標準;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和年度統計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保障性住房、環境保護、教育、文化、旅遊、養老、殯葬服務、中介服務等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承擔國家規定的農產品、特殊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及政府定價商品;承擔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和核定工作;負責擬訂糧食等縣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總量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縣級糧食和重要戰略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及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四)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辦公室。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區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貫徹西部大開發規劃及措施,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監測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預測預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生產要素的緊急調度和總量平衡;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最佳化統籌農業生產力布局,監測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跟蹤研判趨勢性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扶貧開發工作;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協調國土整合開發、扶貧開發、糧食流通、加工和儲備基礎設施規劃,提出糧食流通、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工業運行狀況,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項目的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設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綜合分析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狀況,規劃有關重大項目布局,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組織交通運輸重大項目申報;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縣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定綜合性能源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綜合協調;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提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擬訂生態文明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和推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省、州關於大健康產業發展的政策;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大健康產業發展,負責研究擬定大健康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大健康產業項目的策劃、建設管理、融資及項目庫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大健康項目責任目標考核等相關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現任局長是康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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