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丹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及宣傳培訓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縣人民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依照法律法規和黔東南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委託和授權,承擔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四)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照黔東南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委託和授權,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有關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煤礦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
(十)負責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施工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十一)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工作。
(十五)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州安委辦及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7個正股級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等本局日常政務工作;承擔本局建設和後勤服務工作;承擔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和審計工作;負責本局政務公開;承擔本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本局計畫生育工作;承擔有關外事交流工作。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州安委辦及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交辦的其他事項;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工作。

政策法規及宣傳培訓股

參與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立法調研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綜合性地方規章、安全生產政策;承擔安全生產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準入、綜合管理和頒證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監管系統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依法組織縣級管理許可權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發布,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管理工作;指導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四級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

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年度控制考核指標;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承擔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檢測監控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情況,依法查處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督促煤礦企業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指導、協調、監督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條件,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的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建築、消防、民用爆破、特種設備、農業機械、水利、電力、郵政、通訊、林業、旅遊、校園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劃;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有關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作業場所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派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紀檢組,負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2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保留丹寨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為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是: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依法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管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責,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及重大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執法監察;負責督促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執行落實;指導各全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受理和查處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完成縣安委會和縣安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二)明確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規章草案,規範職業病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監督管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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