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經濟貿易促進會

“中非經濟貿易促進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中非經濟貿易促進會”及其設立的“海峽兩岸產業經濟合作委員會”等相關機構予以取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