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方式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 外文名:Assistant practicing doctor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 目的和意義: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
  • 主管部門:衛生部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
考試介紹,報名條件,報名時間,考試時間,技能考試,綜合筆試,通過標準,資格取得,

考試介紹

(一)目的和意義
出台《執業醫師法》對我國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以下簡稱中醫醫師)實施資格考試、執業註冊制度,是為了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保障其權益,保護人們健康安全;同時,也是與國際上對醫師的管理制度接軌,便於更好地進行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分級分類
考慮到我國實行多層次醫學教育、多結構醫師職稱的歷史現狀,以及我國存在中醫等多種傳統醫學的實際情況,中醫醫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1、分級: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其區別在於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範圍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在鄉鎮的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2、分類: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中醫專業、中西醫結合專業、民族醫專業三類,民族醫專業中開考的有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等民族醫專業。
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參考人員複雜,類別繁多,報考類別共有30個。
(三)主管部門
衛生部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解放軍總後衛生部以及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四部委局共同成立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負責研究制定四個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共性政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實際操作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報名條件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後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的師承關係契約和《出師合格證書》;連續跟師學習滿三年,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後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二年;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出師後需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臨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十年以上,並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外籍人員和台港澳居民
1、 外籍人員;
(1)取得我國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提供外籍人員在中國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的高等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一年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我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2、 台港澳居民:
(1)台灣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和外籍人員條件一樣;
(2)取得內地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一年並經考核合格。獲得香港和澳門合法行醫權並在香港和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3)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內地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院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香港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並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後,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或在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報名時間

2013年中醫助理醫師考試報名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2月27日~3月15日,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2)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3月18日~4月8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準。

考試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中醫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一般在6-7月份,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9-10月份。
2013年中醫助理醫師考試時間:
一、2013年中醫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時間為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3年中醫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9月14日:
日 期
時 間
中醫助理醫師
9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第一單元
下午14:00—16:30
第二單元

技能考試

一、考試基地基本要求
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點,其下設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標準除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一)根據考試內容設定若干個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條件,便於管理。
(二)醒目位置張貼考生須知和考站分布圖等有關內容。
(三)設定考生候考區,方便考生等候參加考試。
(四)有符合條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試卷與其他保密資料。
(五)配備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維護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基地器材配置
(一)一般器械
聽診器、台式血壓計(水銀)、溫度計、叩診錘、壓舌板(一次性)、手電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棉球(紗布)、消毒棉簽、液體石蠟、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膠布、讀片燈箱、檢查床、硬板、擔架、直尺、皮尺、鑷子、大頭針、屏風、污物桶等。
(二)專用設備和器械
脈診墊、毫針(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針、皮膚針、皮內針;大、中、小型號拔火罐;艾絨、艾條、火柴;推拿巾、繃帶或三角巾、小夾板;手術衣、隔離衣;換藥包、止血鉗;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胸穿、骨穿、腹穿);導尿包、胃管;吸氧設備。
(三)符合操作要求的多用途醫學教學模擬人。
(四)心電圖檢查單、X線片、實驗室檢查結果報告單等。
(五)實施考試所需的其他器材。隨著考試手段的不斷改進,將引進聲光電模擬,以及微機人機對話等科學方法,須配備計算機、印表機等設備。
三、考試實施
(一)考試內容
1.第一站:辨證論治提供一個病例資料,要求考生完成四診摘要、辨證分析(病因、病機、病位、病性)中醫類證鑑別,提出中醫、西醫診斷依據、中醫治法、方藥(方名、藥物劑量、煎服法等)、中醫調護內容或必要的診療計畫內容。
2.第二站:基本操作
(1)體格檢查(內科基本體格檢查)
(2)中醫基本操作
(3)西醫基本操作
3.第三站:臨床答辯
(1)病史採集
(2)臨床問答(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要結合其專業進行)
(3)輔助檢查臨床判讀
(二)考試方式
1.考生在指定考試地點,隨機分別抽取各站考試試題,分別完成各站考試;
2.第一站:考試為書面辨證論治;
3.第二站:考試系由考生相互進行體格檢查和中醫、西醫基本操作;
4.第三站:現場答辯。
(三)考試時間與各站分數
人員
具有規定學歷人員
(中醫執業、助理)
師承和專長人員
(中醫執業、助理)
中西醫結合人員
(執業、助理)
考試內容考試時間(分鐘)分數

辨證論治(60)40
辨證論治(60)35
辨證論治(60)40
體格檢查(15)10
體格檢查(15)10
體格檢查(15)10

中醫操作10
中醫操作10
中醫操作10
西醫操作10
西醫操作10
西醫操作10

病史採集(15)18
病史採集(15)18
病史採集(15)18
臨床答辯12
註:實踐技能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綜合筆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八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對中醫類別中醫、中西醫結合2005版醫師資格考試大綱(醫學綜合筆試部分)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006年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部分)。
2006年2月,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布了2006年版中醫師(助理醫師)考試大綱,在突出中醫、突出臨床、突出基本知識的原則下,合理刪減了部分考試科目,將中醫經典著作內容納入了中醫基礎理論考試範圍之中,將傳染病學、醫學倫理學等科目納入了考試範圍,同時合理擴展了各考試科目的知識範圍。
本次大綱修訂在突出中醫、突出臨床、突出基礎知識的原則下,合理刪減了部分考試科目(中醫不考人解,生理,病理之類的了),將針灸學納入了中西醫結合醫師考試範圍,同時合理擴展了各考試科目的知識範圍。
大綱是考試的命題依據,格式分為單元、細目、要點,力求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反映執業醫師資格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基本要求。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範圍為:
1)中醫基礎科目:中醫基礎理論(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
2)中醫臨床醫學科目: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3)西醫及臨床醫學科目:診斷學基礎、傳染病學、內科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注1.自2010年開始,取消中醫(含民族醫)中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試中的西醫內容。
注2.增設壯醫、朝醫和傣醫考試,其中壯醫考試自2010年開始每年舉行一次,朝醫和傣醫考試自2011年開始逢單數年進行。

通過標準

1999年至2012年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線分數線:
1999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62
2000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56
2001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68
2002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76
2003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76
2004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200
2005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212
2006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203
2007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6
2008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94
2009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9
2010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6
2011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7
2012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4
2013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76
2014年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2
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6年12月2日全體會議研究決定,自2016年起,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部分類別執行固定合格分數線,中醫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0。

資格取得

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醫醫師行業的準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醫醫師資格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中醫醫師資格證書與其他類別的證書樣式完全一致,在中國境內(除台港澳地區)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其取得分為兩種途徑:
(一)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二)具有下列條件者,通過認定可以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1、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1998年6月26日前經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取得有效行醫資格,並具備25年以上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據,年齡55歲以上,未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考試考核合格的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民族醫)從業人員;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等以上醫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以及醫學院校中醫學專業本科畢業後在醫學影像科室工作,無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的醫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中醫醫師條件者;
4、具有中國國籍,香港、澳門工作、生活者,認定中醫醫師資格的規定同內地醫師資格認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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