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中衛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1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以下簡稱糧食和儲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市級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相關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市級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相關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糧食、食糖等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全市儲備糧食行政管理。監測市內外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日常工作。
(四)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五)根據自治區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
(八)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
1.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3.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4.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市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財務、人事、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對外交流和後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工作。組織研究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重大事項。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貫徹落實國家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和自治區糧食購銷政策,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食收購、銷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縣(區)儲備糧管理。擬訂全市重要物資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資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重要物資、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相關物資市場監測預警、儲備統計工作承擔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擬訂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市級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具體工作。
(三)執法督查科(行政審批科)。擬訂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全市事權糧食物資政策執行和儲備糧食物資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對糧食和物資購銷活動監督檢查。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擬訂糧食和物資倉儲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承擔全市糧食和物資庫存檢查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糧食和儲備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徐光惠
黨組成員、副局長:常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彭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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