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由中藥編碼規則和編碼構成,其中編碼規則為通用標準,中藥材、中藥飲片等的編碼是專業標準,採用阿拉伯數字編碼,以編碼數字傳輸,依據《中國藥典》、部頒和地方藥品標準規定的品種和規格,分別對中藥材1219種、中藥飲片1603味、中藥配方顆粒1364味、中藥超微飲片1337味、中藥超微配方顆粒1337味等進行了分類與編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
- 發布: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醫藥管理局
- 實施:標準將於12月1日起
內容介紹,實施,規則適用,標準意義,
內容介紹
《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由中藥編碼規則和編碼構成,其中編碼規則為通用標準,中藥材、中藥飲片等的編碼是專業標準,採用阿拉伯數字編碼,以編碼數字傳輸,依據《中國藥典》、部頒和地方藥品標準規定的品種和規格,分別對中藥材1219種、中藥飲片1603味、中藥配方顆粒1364味、中藥超微飲片1337味、中藥超微配方顆粒1337味等進行了分類與編碼。
實施
本報訊 (記者栗 征)商品條碼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標誌著企業的信譽,也便於商品的分類、堆碼與查找。中藥產品既是一般商品,又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制定並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中醫藥編碼體系是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中醫藥標準化的必然要求。10月29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和《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等三項中醫藥國家標準,標誌著全國將實施統一的中藥、中藥方劑、中藥供應鏈編碼體系。這三項標準將於12月1日起實施。
規則適用
《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規定了中藥的編碼規則,適用於中藥材、草藥、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中藥超微飲片、中藥超微配方顆粒的分類編碼,還可以用於中藥的生產經營、採購、儲藏、養護、科研教學、監督管理、中藥供應鏈(物流)、統計的信息處理、信息交換與互聯互通。
標準意義
三項標準的發布實施意味著在全國實現中藥方劑、中藥名稱、品種及其規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碼”,“以方統藥”,可以有效避免“同方異名”、“異方同名”、“同物異名”、“異物同名”的混淆現象,防止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假充真、以劣充優,推動構建中藥流通保障體系,完善中藥質量認證體系,建立健全我國中藥質量溯源體系,形成中藥質量倒追機制,有效監督和管理中醫藥市場。該系列標準聚焦中醫藥傳承、創新與發展的前沿問題和重點領域,理清中醫藥傳承創新的戰略舉措和路徑方法,推動中藥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為中醫醫療服務和中藥產業適應“網際網路+”及物聯網發展需求、促進全產業鏈創新變革提供技術支撐。
《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等系列國家標準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提出並歸口,由深圳市衛生計生委、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牽頭,聯合中國中藥協會、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44家單位的87名中醫藥專家,以深圳中醫藥地方標準為基礎,歷時兩年完成。以該系列國家標準為基礎提出的國際標準項目提案,已經申請並獲得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立項,使得中醫藥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相銜接,推動了中醫藥這一優勢特色領域標準國際化,為中醫藥領域的中國標準“走出去”做出了積極的努力,為中醫藥國際傳播拓展了新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