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藝聯盟”中國藝術教育聯盟協會(英文全稱:Art education union association of China),是由全國知名藝術院校教授、專家、學者自願組成的全國範圍內非營利性學術型團隊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藝聯盟
- 外文名:Art education union association of China
- 成立時間:2012年8月
- 隸屬:共青團中央青少年發展服務中心
- 國籍:中國
- 主席:楊立成
發展歷史,聯盟介紹,協會總則,協會宗旨,協會任務,組織結構,會員單位,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中國藝術教育聯盟協會成立於2012年8月,簡稱為中藝聯盟亦或中藝盟,選舉並產生了董事會主席、名譽會長、秘書處秘書長、理事會成員。
2013年,中國藝術教育聯盟理事會成員擴大到近百名,覆蓋範圍遍布全國各大藝術院校。
2014年8月,中國藝術教育聯盟第三屆理事會全體會議在京舉行,會議通過並決定,堅決貫徹“全心全意為藝考生服務”的協會宗旨。
2015年8月,中國藝術教育聯盟首屆“中國知名藝術院校專項獎學金”儀式在京舉行,為數百名優秀藝考生頒發了獎學金。
2014年10月中旬,中國藝術教育聯盟理事會舉行首屆藝考培訓機構教學及管理研討會,會議以“扶持優秀機構,培養優秀學生”為主題,吸引了來自全國各地百餘位機構領導人參與。
同年10月,中國藝術教育聯盟首屆知名藝術院校專家峰會在京順利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數百名藝考生齊聚一堂。
2016年1月18日,中國藝術教育聯盟董事會一致通過並決定,成立“藝考服務小組”,該小組將進駐全國各大藝術院校考點對考生進行服務。同時,董事會還決定,在全國各大考點設立“名校專家公益講座”,專家均由藝考聯盟協會專家成員組成。
2016年7月21日,由中國藝術教育聯盟協會、中國廣播影視藝術交流協會、中影藝考、匠心教育主辦的播音主持藝術後備人才充電班在中影藝考中戲校區正式啟動,央視著名主持人趙忠祥老師、張越老師、龍洋老師親臨現場指導學生。
聯盟介紹
協會總則
中國藝術教育聯盟協會(英文全稱:Art education union association of China),是由全國知名藝術院校教授、專家、學者自願組成的全國範圍內非營利性學術型團隊組織。
協會宗旨
全心全意圍繞藝考學生服務,認認真真提高藝考機構質量。
協會任務
1、幫助藝考生和考生家長甄別藝考培訓機構優劣。
2、全力協助藝考生考入理想大學。
3、做好紐帶作用,做到考官與考生零距離接觸。
4、權威發布每年全國各大藝術院校播音、表演、編導等藝術類專業命題方向與應試技巧。
5、領域與指導藝術類專業考試的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結構
1、中藝聯盟協會最高權力為中藝聯盟協會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大會經研究產生中藝聯盟協會理事會組成人員。理事會由主席團、秘書處及若干理事組成,主席團為理事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主席團組成人員及理事需由全國各大知名院校考官、專家和學者組成,對理事會負責。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常務副主席負責主持中藝聯盟協會日常工作和會議召集工作。
2、中藝聯盟協會秘書處由理事會主席團選舉產生,秘書處為中藝聯盟協會最高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負責執行主席團決議,對主席團負責,完成和常務副主席布置的任務。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辦公室主任一人,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一人,主管若干人,採取秘書長負責制。
3、中藝聯盟協會根據實際需要由秘書處提名,主席團批准決定理事會理事名單及增設名譽主席、名譽副主席、專家顧問等職務的相關事宜。原則上名譽主席、名譽副主席和專家顧問不作為理事會組成人員。
會員單位
1、中藝聯盟協會採取團體會員制原則,經理會理事主席團批准,秘書處負責召集團體會員單位代表在北京召開一年一度的中藝聯盟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大會將聽取主席團和秘書處的工作報告,並現場表決通過與否。會上,全國各地團體會員單位負責人將向理事會做表述報告和單位工作總結,提交評估材料,由主席團召集全體理事進行質量評估,最終進行民主打分決定每年度中藝聯盟協會在各省區市的唯一授權單位,增補團體會員單位,表彰先進團隊和個人。
2、中藝聯盟協會團體會員單位須在當地藝考培訓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擁有自己完整的教學體系和師資團隊;有完善的學員管理制度,在當地口碑較好並具有一定辦學規模才有資格申請加入。對於團體會員單位,中藝聯盟協會將充分利用專家資源對該機構業務水平做全力支持與認真指導,幫助各省區市藝考機構提高教學能力,達到最大程度的資源共享,力求梳理行業規範。
3、中藝聯盟協會在全國各省區市的唯一授權單位採取各省區市一家機制,在團隊會員單位中產生。唯一授權合作單位將在申請使用本協定師資;對地方教育教學進行深度指導和資源支持;力推在國內各大媒體上進行宣傳;聯合招生培訓等方面進行全面戰略合作。
組織章程
1、 團體會員在享受權利的同時應自覺遵守以下義務:維護中藝聯盟協會的名譽,不做有損中藝聯盟協會名譽的事情。如需使用中藝聯盟協會名稱、標誌和師資等進行宣傳的,需提前向中藝聯盟協會秘書處發出申請,報經主席團研究通過後方可使用,但不得未經允許擅自利用中藝聯盟協會的任何資源進行任何方式、任何理由的宣傳活動,否則我們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團體會議單位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未經允許濫用本名名稱和標誌組織活動、私自招生,影響本會形象。視情節輕重,經理事會主席團研究決定,將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留會察看、直至開除會籍等處分。
3、中藝聯盟協會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會秘書處起草,根據主席團會議通過方能修改。
4、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中國藝術教育聯盟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