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是以“服務企業、規範行業、發展產業”為宗旨,以打通零售商業上下游產業鏈,促進零售商業健康、誠信、穩定發展為己任的全國性性行業組織。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
  • 外文名稱:ACFRC
  • 總部地點:北京
  • 公司性質:社團組織 商會
  • 公司口號:商者無域 相融共生
  • 創始人:汪海域 李成立
中商會簡介,會員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業務範圍,第三章會員,工作條例,申請入會,

中商會簡介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相關活動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是由從事商品生產、商品流通、飲食、服務業的企事業單位、有關社會組織及從事商品流通活動的個人自願組成;中商會以建立國際性商會組織為目標,團結聯合各系統、各行業的相關企業及相關單位,自願參加組成的已註冊登記的全國性行業組織。截止目前,中商會擁有會員企業600多家,遍布全國31個省(區、市)及美、韓、港、澳、台等地區。本會積極推進中國大陸企業與香港、台灣、澳門及全球零售商業上下游產業鏈相關企業、協會、政府的交流合作,並肩負國際橋樑的角色,為中國零售商業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相關活動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相關活動

會員章程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圖示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圖示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圖示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商會是紅商網(Redsh.com)與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ACFRC)聯合發起成立的會員服務俱樂部。
第二條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由零售商業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依法自願加入。
第三條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宗旨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發揮會員和政府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推進零售商業在中國的發展。
第四條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總部設在香港,常務幹事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北京、杭州。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五條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主要任務是為國內外零售商業界提供政府交流、商業諮詢、人才培訓、產品和品牌行銷、業內交流、國際合作的一站式服務平台。其業務範圍是:
(一)為擬進入和已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零售商業企業提供法律、商業政策諮詢,市場調研與投資環境分析,尋找合作夥伴與分銷渠道,市場行銷策略諮詢,公共關係諮詢,人員培訓,以及政府關係諮詢等服務,引導國際零售商業企業正確地選擇在華發展和投資方向,並且幫助其提高其品牌在中國本土的知名度;
(二)為中國本土零售商業企業了解和掌握國際市場的發展情況,以制定出適合自身的市場發展和行銷戰略提供有價值的市場調研、投資分析報告,品牌行銷策略諮詢,公共關係諮詢,促進國際間溝通合作,幫助本土零售商業企業提高品牌自身價值和海外市場品牌知名度;
(三)定期舉辦零售業行業講座、峰會及衍生會議,為企業和個人會員提供匯聚行業關鍵信息與市場資源的交流平台;
(四)為倡導中國零售業的良性競爭、倡導和諧社會的生活方式、增強會員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將定期舉辦年度主題頒獎、社會公益活動、慈善募捐活動等;
(五)通過定期舉辦的行業展覽會、產品發布會、大中型路演等活動,積極為提升企業會員的產品品牌價值和促進商品流通提供廣泛的行銷機會;
(六)建立全方位的媒體與信息服務平台,包括入口網站、平面雜誌、電子期刊,從而為企業和個人會員提供具有參考價值的市場數據、行業動態,並且多渠道地促進企業和個人會員的行業影響力;
(七)與國際知名學術研究以及諮詢機構保持緊密聯繫與合作,為企業和個人會員提供行業知識、企業管理培訓和講座,引導企業重視人力資源的開發,提高員工專業素質;
(八)代表會員與地方政府部門進行溝通和協作,定期舉辦洽談會、專題研討會,以促進中國零售業的良性發展,加大政府在品牌保護以及行業發展方面的扶持力度,為會員爭取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本會員服務俱樂部會員包括企業會員、社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企業會員是指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和良好經營業績,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零售商業企業和相關企業;社會團體會員是指地方連鎖經營協會或相關社會團體;個人會員是指從事連鎖經營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並遵守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章程;
(二)自願提出申請;
(三)按期交納會費;
(四)積極參加本會員服務俱樂部活動。
(五)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第八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會員接到批准入會通知後,按期交納會費;
(四)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活動;
(二)獲得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服務;
(三)對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章程和行業道德規範,執行本會員服務俱樂部決議;
(二)維護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參加和支持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各項活動,承擔並完成本會員服務俱樂部委託的工作;
(四)及時準確地提供本會員服務俱樂部需要的信息和資料;
(五)積極向本會員服務俱樂部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向本會員服務俱樂部提出,並交回會員證。拖欠會費達一年,且經催促仍不交納的,視為自動退會,協會將取消其會籍。
第十二條對嚴重違反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章程,損害本會員服務俱樂部名譽的會員,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批准,予以除名並取消會籍;對取消會籍和除名的會員,將收回會員證並在本會員服務俱樂部內部進行通報。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員服務俱樂部的理事會。
第十四條本章程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工作條例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行業政策協調委員會工作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委員會的名稱為“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行業政策協調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英文名稱為ChainStoreIndustryPolicyLobbyingCommittee。
第二條委員會是協會的組成部分,必須遵守《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接受理事會領導,並在協會秘書處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委員會由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中積極參與行業政策協調、貫徹落實的會員代表自願組成,代表各行業企業的共同利益和意願,向協會提供意見、建議和決策依據,組織會員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條委員會宗旨為:遵守《章程》、本條例和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公正立法,公平執法。
第二章職能和任務
第五條本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發揮專業委員會組織的服務、溝通、協調和監督作用:
(一)積極配合相關主管部門,在行業內和企業內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在政府有關本行業的政策法規的制定和修訂中,代表本行業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研究市場和行業的發展動態及出現的問題,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新的立法建議;
(四)根據本行業情況,對現有的政策法規提出修改完善建議;
(五)貫徹落實協會理事會決議,執行本委員會工作決議;
(六)開展相關培訓和研討活動;
(七)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開展行業和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委員
第六條委員會委員包括企業委員、社會團體委員和專家(個人)委員。企業委員應為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和良好經營業績,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企業、中介機構和相關企業;社會團體委員應為地方連鎖經營協會或相關社會團體;專家(個人)委員應為從事或關注本行業發展和研究工作的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任期五年。
第七條上述企業、團體和專家(個人)申請加入本委員會,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是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會員,企業委員還應該是所屬行業或區域的代表性企業。團體和專家(個人)委員應了解連鎖行業的現狀和特點,並有一定的行業權威性,企業和團體委員代表本人應由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擔任;
(二)承認並遵守《章程》和本工作條例,積極參加協會和委員會主辦的各項活動;
(三)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章程》等的行為;
(四)自願提出申請。
第八條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委員會表決或主任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委員接到批准通知後辦理手續,頒發委員證書。
第九條委員的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審議本委員會各項工作的表決權;
(三)出席委員會年會,參加委員會的活動;
(四)對委員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退會自由。
第十條委員的義務
(一)遵守《章程》和本工作條例以及行業道德規範,執行委員會決議;
(二)維護本委員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參加和支持協會的各項活動,承擔並完成委員會委託的工作;
(四)及時準確地提供協會、委員會需要的信息和資料;
(五)代表所屬行業積極向委員會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按照規定參加委員會組織的工作會議和活動;
(七)支持委員會工作,推薦新委員。
第十一條退會
(一)委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向委員會提出,並交回委員證;
(二)對嚴重違反《章程》、本工作條例,損害委員會名譽的委員,經委員會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予以除名,取消會籍,並向協會理事會通報;
(三)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會和委員會組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取消其會籍;
(四)對取消會籍和除名的委員,將收回委員證,在委員會內部通報,並向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二條變更
企業和團體委員代表如離開原單位或其他原因不再適宜擔任委員職務,所在單位要及時提出書面變更通知,推薦新的代表人選,經委員會主任會議審議通過後,重新換髮委員證書。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委員會成員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員、總幹事。
委員:若干名,由協會各行業積極參與政策協調活動的會員組成,首屆委員由協會秘書處提名,被提名企業或個人自願參加;屆期內會員企業可自願提出申請加入,按委員會程式增補委員。
主任:1名,由現任理事會主席擔任。
副主任:2-5名,由委員自薦,經委員會委員選舉產生。按委員會程式每年可增補一次。
總幹事:1名,由協會秘書處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配合委員會聯絡和各項工作實施。
第十四條主任職責
主任:作為委員會各項活動的召集人,主持委員會會議和活動;代表委員會向理事會匯報工作;代表委員會出席或主持協會主辦的相關活動。
副主任:協助主任主持委員會某方面的工作;收集委員建議和意見。
主任委員會:作為委員會的常務議事機構,執行委員會決議,審議入會申請和做出臨時性工作決議等。
第十五條換屆
委員會每五年舉行換屆選舉,與協會會員大會屆期同步,全體委員參加:
(一)換屆會議召開前,委員會向本屆全體委員徵詢繼續擔任委員意見;向相關會員單位發出邀請函;向相關會員單位通報委員增補事項。主任委員會根據上述匯總情況,結合委員任期內遵守《章程》、本工作條例和行業自律的表現,提出下一屆委員會候選委員名單,報協會秘書處確認。
(二)首任主任在換屆會議上匯報本屆委員會工作,聽取委員意見後,宣布本屆委員會任期結束。
(三)協會秘書處依據上屆委員會提出的候選委員名單,確認到會委員資格,依據本工作條例和協會相關規定,宣布新一屆委員會成立。
(四)主任、副主任可連選連任。
(五)委員會換屆完成後,向協會理事會通報,頒發新一屆委員證書。
第十六條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專題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向委員會負責。工作小組根據專題設立,由相關的委員或委員單位其他人員組成,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組長在工作小組成員中選舉產生。
第五章議事規則
第十七條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參會委員必須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副主任或五名以上委員聯名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委員如特殊原因不能到會,須請假並正式委託他人代為出席。
第十八條委員會會議的決議須由到場半數以上委員同意方可形成。因特殊原因無法到會的委員應以書面形式表明自己的意見或授權他人。委員會可以採用書面形式通過決議。
第十九條委員會的有關決議可經過協會授權向社會發布。
第二十條委員會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的重大政策建議,應向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聯席會報告。
第六章條例修改
第二十條本工作條例修改由委員提出議案,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七章經費
第二十一條委員會活動所需開支由協會提供,同時接納國內外企業和團體的贊助。
第八章終止程式
第二十二條本委員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撤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三條由於委員會運營出現《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第九條所規定的情形,由協會秘書處向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四條委員會終止動議須經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方可終止。終止決議向全體會員通報。
第二十五條委員會終止後的資金,按照《章程》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由協會秘書處會員服務部兼任。委員會接受協會理事會的指導,在協會秘書處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本工作條例的修改由委員提出議案,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解釋權歸本委員會。

申請入會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入會標準和管理辦法(部分)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是以“服務企業、規範行業、發展產業”為宗旨,以打通零售商業上下游產業鏈,促進零售商業健康、誠信、穩定發展為己任的全國性性行業組織。目前,擁有企業會員企業600多家,遍布全國31個省(區、市)及美、韓、港、澳、台等地區,包括本土和跨國領先零售商、特許加盟企業、供應商等。
本會本著“引導行業、服務會員、回報社會、提升自我”的理念,參與政策制定與協調,維護行業和會員利益,為會員提供系列化專業培訓和行業發展信息與數據,搭建業內交流與合作的平台,致力於推進中國零售商業事業健康發展。
一、入會流程
進入網站了解協會,遞交申請表→審核(兩周內)→審核批准,辦理入會手續→頒發會員證,開始享受會員服務。
二、入會標準和須提交材料
團體會員包括以連鎖經營模式發展的各行業領先企業,以及服務於零售業的相關組織機構。
連鎖企業
指從事零售、餐飲、服務行業中以直營連鎖經營為主的企業。
特許加盟企業
指從事零售、餐飲、服務行業中以特許加盟經營為主的企業。
供應商(含設施設備供應商、商品供應商、IT服務商、諮詢研究機構、商業地產商等)
指為連鎖企業提供硬體設備、再銷售商品、技術支持和服務的企業;或提供與連鎖/特許行業相關的諮詢、調查、研究、法律服務等機構和中介組織,以及為連鎖企業提供商鋪和物業服務的企業。
基本要求
1.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良好的經營業績
3.註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有註冊商標或已在工商局申請
4.海外授權經營或獨資、合資經營的知名品牌企業
5.符合協會其他相關調查條件(包括所在行業影響力、品牌公眾影響力、遵紀守法記錄等)其他條件
連鎖企業
1.在所屬行業或區域屬於領先企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2.成立時間滿2年;連鎖店鋪數10家以上,年銷售額5000萬以上
特許加盟企業
1.在所屬行業或區域屬於領先企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2.成立時間滿2年;有2家以上直營店,直營店和加盟店的總數30家以上,年銷售額5000萬以上
3.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具備較完善的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和經營手冊,並已在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4.提供全部加盟商名單,且協會調查反映良好
供應商
1.在所屬行業是國際或國內領先企業,其產品或服務有利於促進連鎖企業的發展
2.成立時間在2年以上;具有服務連鎖企業的經驗和良好的經營業績會費標準
連鎖企業、特許加盟企業:3000元/年;
供應商:3000元/年,須一次性繳納3年。
三、會員服務主要項目
1.服務專員制度
為每家會員提供專屬服務專員,與企業保持通暢的聯繫,及時傳遞協會信息,會員企業則可通過服務專員更便捷地諮詢協會工作,獲取相關服務。
2.專業會議和培訓
協會每年舉辦十幾場專業會議,提供最新的行業資訊、技術、趨勢分析等,並協助組織會員間交流,提供學習、培訓的機會;搭建連鎖會員和供應商會員(商品供應商、設施設備供應商、IT服務商)深入交流的平台,為企業採購、跨地區發展提供服務;為供應商提供更廣的銷售渠道。同時,還設有生鮮經營管理技術和註冊品類管理師的培訓。
3.行業資訊和調研
贈閱《零售資訊》、《每周行業電子簡訊》,第一時間了解業內動態;獲取登入密碼後,可登入官網瀏覽會員專屬信息;向會員提供涉及行業發展趨勢等方面的調研服務,為企業決策提供依據。
4.其他特色服務
建立“零售商供應商合作信息交流平台”,為零售商和供應商交換合作信息、了解相互需求;建立“KPI資料庫”,以店鋪為核心,針對不同地區和業態,幫助企業更準確把握行業發展態勢;建立“加盟商輔導站”,為廣大投資人提供專業的學習與互動交流於一體的輔導平台;建立會員企業媒體信息庫,實時傳遞會員和協會間最新資訊,為企業刊物提供素材和宣傳機會;可為企業申請馳名商標、省市著名商標提供諮詢等。
四、會員管理
會員管理以促進會員發展進步、加強行業自律為原則,規範會員的經營行為,維護行業組織形象,不斷培養和鞏固會員主動參與行業活動的積極性,保障履行應盡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協會《章程》,以及行業自律要求。
2.積極參與行業建設,善於學習和交流,有分享和奉獻精神,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行業活動。
3.協會實行會員服務專員和分級管理辦法(內容入會後另發),雙向評價服務對象,促進會員企業的發展。
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會員活動中華零售商業聯合會會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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