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內務部於1932年5月1日頒布的蘇區郵政章程。其內容較為全面,共分17章,對蘇區郵政的組紉、經費、工作時間,郵件、紅軍信櫃、紅軍及紅軍家屬信件免費,郵件損失賠償,與白色郵政關係等,均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這份郵政暫行章程,是人民郵政的重要史料,原件現藏於中央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