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中華英烈事業促進會是2013年八月,在軍內外多名老將軍、老領導、李大釗烈士陵園等個人單位的動議下開始籌備的,2014年7月22日正式批覆成立。
2014年3月28日,中韓雙方在韓國仁川國際機場,舉行在韓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遺骸交接儀式。中華英烈事業促進會亦參與了這一項工作。
2014年11月20日下午,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召開。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遲浩田、總政治部原主任於永波等出席成立大會。
2022年4月,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第二屆會員大會在京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第一屆理事會工作報告(草案)》《第二屆理事會選舉辦法(草案)》等,選舉產生第二屆副會長單位、理事單位、理事。之後,第二屆理事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2024年1月10日,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法律事務工作委員會在北京成立。
辦會宗旨
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著力打造全國英烈褒揚工作的領先標桿、高端智庫、重要陣地為目標,積極搭建政府與社會的合作橋樑,廣泛開展褒揚政策宣傳、英烈精神弘揚、英烈家屬關愛、紀念設施保護、對外合作交流等業務,推動英烈褒揚事業向廣度深度發展。建會以來組織開展的重點工作: 連續六年參加在韓志願軍烈士遺骸交接和歸國工作; 連續四年七次組織志願軍老兵、烈士家屬和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團赴朝鮮祭掃志願軍烈士陵園; 組織承辦援老抗美史料文物徵集; 舉辦紀念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紅軍長征勝利八十周年、解放軍建軍九十周年、“豐碑永鑄頌英烈”等主題書畫展; 組織發起全國“烈士家屬關愛行動” 先後三次組織、保障和承辦全國紅色講解員大賽; 連續兩次組織、承辦全國“清明祭英烈”主題教育活動。
組織架構
促進會由綜合部、事業部、基金部、宣傳部等組成。設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各部門領導等職位,下轄雜誌社、網站書畫院,並成立專家資訊委員會。截止2022年,促進會已有378個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其中包括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市、區)民政部門、企事業及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場所單位。
領導機構
會長:李中水
副會長:李鳳山、劉林、劉濱、黃挺、顧小錦
秘書長:劉竹增
第二屆常務理事會成員名單
李中水
李鳳山
劉林
劉濱
黃挺
顧小錦
劉竹增
宋婷婷
錢瑞
文化標識
會徽
會徽設計創意說明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會徽整體呈圓形,外圓底色為正紅色,象徵著熱情和活力,體現中華英烈褒揚事業蒸蒸日上和美好未來。上半部為“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中文字樣,下半部為英文名稱。
中間主體部分是由花環、木棉花、五角星三種元素組合而成的圖形,簡潔、莊重有氣勢,體現厚重與肅穆、神聖與傳承、責任與使命。其中,花環蘊含致敬、紀念之意,寄託對逝去英烈的崇高敬意;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會花為木棉花,也稱英雄花。顏色鮮紅的木棉花,猶如壯士的風骨和氣節,猶如英雄的鮮血染紅了樹梢,染紅了天空,體現豪放、鐵骨、堅貞、無畏的英雄本色;五角星代表著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的屬性,既由國家退役軍人事務部領導管理,又承載著褒揚英烈、服務軍隊、關愛烈屬的使命責任。
會徽整體反映了中華英烈褒揚事業是歷史的昭示、時代的呼喚。表明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肩負著傳承英烈志、凝聚民族魂、實現中國夢的神聖使命。
會花
會花設計創意說明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會花為木棉花,鮮花紅如血,色彩艷麗而不俗,花開時無葉,花謝後方生葉片,頗具氣勢。木棉花墜落也很有特點,落下時在空中保持原狀,如英雄很有氣節地道別塵世。
木棉花又名英雄花,清人陳恭尹最早在《木棉花歌》中形容為“濃須大面好英雄,壯氣高冠何落落”。解放以來,國內以木棉花為象徵代表,拍攝了《巾幗英雄花——花木蘭》、《瓊崖英雄花》、《長征路上英雄花》、《三線建設英雄花》等影視作品,反映和展現了民族英雄、革命烈士英勇犧牲的生動故事。
顏色鮮紅的木棉花,猶如壯士的風骨和氣節,猶如英雄的鮮血染紅了樹梢染紅了天空,體現豪放、鐵骨、堅貞、無畏的英雄本色。因此,將木棉花作為會花,能夠體現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的性質、宗旨、精神和文化。
會歌
會歌創作說明
會歌旨在以永不消逝的旋律歌頌和銘記英烈事跡,傳承和弘揚英烈精神。從歌詞到樂譜體現中華英烈不怕犧牲、不為艱險的英雄氣概,深情謳歌中華英烈用赤膽忠心鑄就勝利榮光、捍衛祖國尊嚴的偉大壯舉。歌詞簡約大氣,力求抒發中華英烈褒揚事業的神聖和崇高。樂曲旋律深情飽滿、昂揚豪邁,力求每一個音符都撞擊聽眾靈魂,切身感受中華英烈感動天地、氣壯山河的高貴品格,呼喚和感召世人傳承英烈志、凝聚民族魂、共圓中國夢。
組織章程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英文名稱:The Chinese Martyrs Glorification Promotion Association,縮寫:CMGP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從事或有志於中華英烈褒揚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為依據,搭建政府與社會合作橋樑,聯繫海內外同胞、國外僑胞和一切愛國人士,開展促進中華英烈褒揚事業發展的活動;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英烈褒揚事業,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凝聚磅礴力量。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退役軍人事務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協助開展中華英烈的遺骸搜尋及遷移、遺物史料收集等工作;為政府有關部門發布信息、制定政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二)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開展國(境)內外英烈紀念設施的設計、建設、修繕、陳展、紀念等方面套用研究,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英烈紀念設施建設、維修、改造等規劃,提供技術支持;
(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國(境)內外英烈紀念活動,組織會員單位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四)開展英烈事跡、精神內涵的挖掘和研究,依據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相關圖書、刊物和影視作品等,在全社會大力弘揚英烈精神;
(五)積極幫扶關愛英雄烈士及遺屬,解決實際困難;
(六)設立英烈褒揚專項基金;
(七)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同國(境)外有關對口社會組織開展英烈褒揚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八)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委託辦理的其他相關事宜。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等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