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寧波路錢江會館的房屋為籌備所,滬上近千名各界人士熱忱支持參與。同年十月二十二日(12月12日)下午,在錢江會館大廳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章程,以“提倡國貨、發展實業、改進工藝、推廣貿易”為宗旨。確立會長制和評議部的組織體系,每年換屆。選張紫英為首屆會長,何嘉甫、姚滌源為副會長,余魯卿為議長,王介安、鄭紫峰為副議長,黃季純等40人為評議員。中華國貨維持會在會後即通函各省總商會和縣商會,報告成立情況。該會事務所設於錢江會館。會員分為團體、工商廠(家)和個人,當年有團體會員10家,個人會員23人。
該會的籌備和成立的得到上海地方政府的支持。成立伊始假南市新舞台召開國貨宣傳大會,滬軍都督陳士英、民政總長李平書和省縣各機關代表及各界人士3800人出席。該會早期主要活動是在服裝衣帽行業提倡銷售國貨,得到陳士英和滬軍都督府商務總長王一亭的支持。民國元年,鑒於政府提交參議院討論的《服制案》主張“綢呢並用”,即派代表晉京要求政府頒令採用國產衣料;並致電參議院法制局請規定“用中國自製呢”。於是參議院通過的《服制案》規定以本國紡織品製作大禮服、大禮帽、常禮服等。該會支持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全力支持社會變革。還電呈臨時大總統孫中山,要求通令全國一致提倡國貨。孫中山十分重視該會的每件來函並予以詳細答覆。
該會成立一年內為提倡國貨展開大量活動:倡導國人使用國貨絲緞,推定代表赴京請願,提倡使用國產衣料,公推代表分赴各黨政機關要求共同提供國貨;編印散發各種宣傳物品向海內外宣傳,制定絲棉織品標本,函送海外華僑;函請上海各大商店銷售各類國貨產品;調查各類國貨新產品,並宣傳提倡;調查緞業和帽業等國貨行業,並勸導改良;聯絡福州、天津、長沙、安慶等外埠國貨團體和國貨銷售機構;多次通函各省區和縣區商會,請一致組織國貨團體;召開國貨宣傳大會,並定期舉行國貨宣講會;向華僑宣傳國貨等。此外,還電請內務部等積極提倡國產絲棉織品。這些活動對全國產生巨大影響,也確立了該會在全國國貨運動中的領導地位。各地成立的國貨團體紛紛自稱是某地中華國貨維持會。還有直稱中華國貨維持會某地分會,以上海作為總會。在中華國貨維持會的推動下,上海及各地還成立不少提倡銷售和生產國貨的團體。
民國元年(1912年),首次換屆,選伍廷芳為會長,呂葆元、王介安為副會長、王文典為議長、席嘉蓀、徐春榮為副議長。民國2年,伍廷芳連任會長,王文典、王介安為副會長,席嘉蓀為議長,呂葆元、徐春榮為副議長。有團體會員10家,個人會員458人。同年起,該會進一步開展活動。如提倡銷售各民族資本企業所生產的各種國產品,替代進口產品;徵集各種產品送各地展覽陳列;倡導發展實業,研究改良國貨產品;調查海外華僑經濟及國產品的海外銷路;提倡國貨教育,組織各種規模的宣講會,在平民中產生良好效應;每年舉辦國貨救亡大會,使國貨思想深入人心;調查商品稅則,呈請政府裁免各項捐稅;對會員的新產品發給國貨證明書,並呈請政府通令提倡;為加強國貨銷售,協助一批會員主持的組織以及相關連的國貨店號開張,如王漢強開辦的上海華梓國貨公司等;組織考察團了解採購原料的途徑以及海內外同胞用國貨的狀況。
民國3年,該會起草裁厘加稅請願書,分呈北京政府的有關部,並函請全國商聯會轉發各省商會。推伍廷芳等正副會長赴京請願裁厘加稅,修改商約,改革幣制等。民國4年,該會創辦《國貨調查錄》、《國貨月報》等,並繼續大量印刷宣傳品。農商部在北京籌辦國貨展覽會,鑒於上海中華國貨維持會在提倡國貨運動中的獨特地位,即委託該會代為徵集展品。在展覽期間,該會由王介安等42人組成赴京參觀團,考察分析國產品生產和銷售的各類問題。民國5年,鑒於歐戰爆發後顏料價格飛漲,染坊停市,提倡發展中國靛青種植。民國 7 年聯合華商維持會等 17 個團體致電農商和交通兩部,暨魯直皖蘇 4 省督軍,準予通運各業囤積貨物,以加強商業流通。並函請全國教育聯合會,在教科書中提倡國貨。民國8年,該會召集各商幫、公團聯席大會,討論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國貨事業發展。研究通商條約,發起和平研究會。派代表出席國際和平研究會,提出意見書,並通函全國各商會一致協助。民國11年,該會電呈北京政府的有關部,要求組織關稅研究會、商約研究會。民國17年,該會與上海市民提倡國貨會、上海國貨工廠聯合會、上海機聯會、上海商品陳列館5團體集會,組成提倡國貨大同盟委員會。民國18年8月,該會創辦《國貨周報》。次年,與3家國貨團體舉行聯席會議,公推王介安為主席,議決組織晉京請願團,要求制訂中華國貨會法。民國20年10月,鑒於抗日救亡的形勢,該會與機聯會、國貨工廠聯合會、上海市民提倡國貨會聯合召開提倡國貨大同盟委員會緊急大會,繼續推行會務。
該會經廣泛的宣傳活動與全國各地倡導國貨運動的機構建立更密切聯繫。至民國21年,已與福州、長沙、天津、通海、安慶、北京、南京、蘇州、嘉興、鎮江、於洪、桐鄉、餘姚、硤石、煙臺、威海、潮州、蕪湖、盛澤、漢口、濟南、寧波、老河口、沅江和湘潭等地建立關係。此外還與福建、直隸、湖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山東、陝西、吉林和廣東等以省名命名的國貨維持會確立關係。
民國28年,第十七屆換屆。修訂章程,改會長制為委員制。設執行委員會和紀律裁判委員會兩部門,由執委互選王介安、汪星一、王漢強為常務委員主持日常會務。有團體會員12家,工商廠會員203家,個人會員215人。民國30年,第十九屆換屆。奉政府之命,在整理期內暫停改選,由原工作班子維持會務。民國31年,第二十屆,改紀律裁判委員為監察委員。下設秘書處以及財務、宣傳、組織、合作、教育、總務、陳列和編輯8科。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該會工作逐漸陷於停頓。抗戰勝利後,該會整理委員會陸榮彰為恢復會務於民國34年11月14日呈文上海市社會局要求恢復活動。但上海市商會認為該會是在國貨地位低落時成立的,如今國貨的維持及改進職責應歸同業公會,不同意復會。並上報社會局。次年2月,市社會局根據市商會意見,沒有批准該會恢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