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黑色冶金行業標準:耐火澆注料高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YB/T2208-1998)》與前版標準相比在下列方面作了改變:2引用標準(新增加);3定義(新增加);5.1加熱系統(加熱爐裝樣區改為100mm×100mm×100mm,均溫性為±10℃。比原YB2208—77提出了更高的要求);6.2試樣(改為棱長為50mm正方體或直徑為50mm高為50mm的圓柱體試樣,並且對試樣的平行度、垂直度均不應大於0.2mm、0.5mm)。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黑色冶金行業標準:耐火澆注料高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
- 作者: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1999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2521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Test Method for Crushing Strength of Castables Refractory at Elevated Temperature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3頁
- 開本:16
- 定價:14.00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色冶金行業標準:耐火澆注料高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YB/T2208-1998)》由全國耐火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冶金工業部建築研究總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文競、徐紅。《中華人民共和國黑色冶金行業標準:耐火澆注料高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YB/T2208-1998)》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黑色冶金行業標準,由國家冶金工業局發布。
文摘
著作權頁:
5.2 加荷系統
5.2.1 試驗機 加荷裝置應能滿足下列條件:
5.2.1.1 具有足夠破碎試樣的力。
5.2.1.2 能以規定的加荷速率對試樣均勻加荷,並記錄或指示其試樣破碎時的最大載荷。
5.2.1.3 測力示值誤差在士2%以內。
5.2.2 上、下壓棒 壓棒端面尺寸應大於70 mm×70 mm,並在高溫下不與試樣起作用,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熱震穩定性。
5.3 遊標卡尺
分度值為0.02 mm。
5.4 電熱鼓風乾燥箱。
6 樣品及試樣
6.1 樣品
按GB/T 17617規定取樣。
6.2 試樣
6.2.1 試樣製備
按YB/T 5202規定製取試樣,且應保證試樣的高度方向為耐火澆注料成型時的澆注方向。
6.2.2 形狀尺寸
(50±0.5)mm×(50±0.5)mm×(50±0.5)mm正方體試樣或直徑為(50±0.5)mm,高為(50±0.5)mm圓柱體試樣。
6.2.3 外觀質量
兩底面平整度和平行度均不應大於0.2 mm,底面與主軸的垂直度不應大於0.5 mm。試樣不應有因制樣而造成的缺邊、裂紋等缺陷或水化現象。
7 試驗程式
7.1 試樣乾燥
試樣應於110℃±5℃或允許的較高的溫度下在電熱乾燥箱內鼓風乾燥至恆量。
註:恆量是指相隔1h的最後兩次稱量之差不大於其前次的0.1%。
7.2 試樣尺寸測量
準確到0.1 mm。
7.3 裝樣
7.3.1 將試樣放入爐內均溫區的下壓棒中心。
7.3.2 上壓棒、下壓棒、試樣及加荷機械系統,應垂直平穩地位於同軸線上。
7.3.3 調整好測量裝置和測溫熱電偶。
7.4 加熱
7.4.1 試驗溫度應按產品技術要求規定或有關方面商定。
7.4.2 按每分鐘8~10℃的升溫速率均勻地加熱,在到達試驗溫度後保溫直至試驗結束。
5.2 加荷系統
5.2.1 試驗機 加荷裝置應能滿足下列條件:
5.2.1.1 具有足夠破碎試樣的力。
5.2.1.2 能以規定的加荷速率對試樣均勻加荷,並記錄或指示其試樣破碎時的最大載荷。
5.2.1.3 測力示值誤差在士2%以內。
5.2.2 上、下壓棒 壓棒端面尺寸應大於70 mm×70 mm,並在高溫下不與試樣起作用,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熱震穩定性。
5.3 遊標卡尺
分度值為0.02 mm。
5.4 電熱鼓風乾燥箱。
6 樣品及試樣
6.1 樣品
按GB/T 17617規定取樣。
6.2 試樣
6.2.1 試樣製備
按YB/T 5202規定製取試樣,且應保證試樣的高度方向為耐火澆注料成型時的澆注方向。
6.2.2 形狀尺寸
(50±0.5)mm×(50±0.5)mm×(50±0.5)mm正方體試樣或直徑為(50±0.5)mm,高為(50±0.5)mm圓柱體試樣。
6.2.3 外觀質量
兩底面平整度和平行度均不應大於0.2 mm,底面與主軸的垂直度不應大於0.5 mm。試樣不應有因制樣而造成的缺邊、裂紋等缺陷或水化現象。
7 試驗程式
7.1 試樣乾燥
試樣應於110℃±5℃或允許的較高的溫度下在電熱乾燥箱內鼓風乾燥至恆量。
註:恆量是指相隔1h的最後兩次稱量之差不大於其前次的0.1%。
7.2 試樣尺寸測量
準確到0.1 mm。
7.3 裝樣
7.3.1 將試樣放入爐內均溫區的下壓棒中心。
7.3.2 上壓棒、下壓棒、試樣及加荷機械系統,應垂直平穩地位於同軸線上。
7.3.3 調整好測量裝置和測溫熱電偶。
7.4 加熱
7.4.1 試驗溫度應按產品技術要求規定或有關方面商定。
7.4.2 按每分鐘8~10℃的升溫速率均勻地加熱,在到達試驗溫度後保溫直至試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