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83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規章,是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特制定本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頒布時間:1983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1983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83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規章,是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特制定本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83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規章,是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特制定本細則。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83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 自19...
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簡稱中國人民銀行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於1983年12月28日頒發了《細則》。《細則》共23條。它對於金銀的經營管理、收購、配售、進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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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工作的基本法規。1985年7月27日由國務院頒布實施,分總則,國庫的組織機構,國庫的職責許可權,庫款收納,庫款退付和附則,共6章23條。2020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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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國庫業務管理辦法(2001.1.9)國庫監督管理基本規定(2012.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1983.6.15)(2011.1.8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83.12.28)對金銀進出國境的管理辦法(1984....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銀行的一種暫行條例。該條例於一九八六年一月七日國務院發布。檔案原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管理,保證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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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條 耕地占用稅、契稅、農業稅、牧業稅的徵收管理,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細則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1993年8月4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國庫資金風險管理,保障國庫資金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庫會計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庫資金風險管理...
附錄4.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分工有關事宜的通知 附錄5.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企業、個人不得辦理金融業務的通知 附錄6.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格金融機構審批的通知 附錄7.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 附錄8.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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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非法干預。拒絕、阻礙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九條 對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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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1983年6月15日113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83年12月28日120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黃金經濟政策問題的通知》1993年9月14日 《關於規範黃金製品零售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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