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09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09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09年版)》是2009年1月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09年版)
  • 作者: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
  • 出版社:中國海關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 頁數:1068 頁
  • 定價:24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80165590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是以世界海關組織(WCO)制定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為基礎,結合我國貿易以及其他政策情況編制而成的。為履行作為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公約》締約方的義務,我國以《協調製度》為基礎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09年版),包括了我國本國稅目和關稅稅率等內容。

圖書目錄

歸類 總規則
第一類 活動物:動物產品
第一章 活動物
第二章 肉及食用雜碎
第三章 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
第五章 其他動物產品
第二類 植物產品
第六章 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 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橘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章 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第十章 穀物
第十一章 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菊粉;麵筋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
第十三章 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 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第三類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十五章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 食品;飲料、酒及醋;菸草、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十六章 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的製品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製品
第十九章 穀物、糧食粉、澱粉或乳的製品;糕餅點心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製品
第二十一章 雜項食品
第二十二章 飲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製的動物飼料
第二十四章 菸草、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五類 礦產品
第二十五章 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 礦砂、礦渣及礦灰
第二十七章 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第六類 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第二十八章 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 有機化學品
第三十章 藥品
第三十一章 肥料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類 似膠粘劑;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製品及化妝盥洗品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調製蠟、光潔劑、蠟燭及類 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蠟”及牙科用熟石膏製劑
……
第七類 塑膠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
第八類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第九類 木及木製品;木炭;軟木及軟木製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 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製品
第十一類 紡織原料及紡織製品
第十二類 鞋、帽、傘、枚、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第十三類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製品
第十四類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第十五類 賤金屬及其製品
第十六類 機器、機械囂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第十七類 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第十八類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錶,樂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屬檔案
第十九類 武器、彈及其零件、附屬檔案
第二十類 雜項製品
第二十一類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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